公司未報年報處于經營異常狀態,可以注銷嗎?
2020-09-30 17:13:45
公司因未年報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是十分普遍的,而且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和有關文件的規定:企業連續兩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5000元罰款;連續三個年度以上(含三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10000元罰款。
但是企業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影響其正常注銷,無需補報年報解除異常。可以直接辦理注銷,如果不繼續經營的話,這種情況我們是鼓勵企業辦理注銷的,可以免交罰款,很多長期零申報的企業,因為忽略了年報而進入異常,建議注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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