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業一定要看!2016年減免稅統計調查工作正式啟動
2021-07-13 19:43:27
為確保準確、全面、詳實地掌握減免稅政策的執行情況,同時便于納稅人了解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2016年減免稅統計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6〕267號)要求,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定于2016年8月1日至8月21日,在北京市開展減免稅統計調查工作。
一、調查范圍
(一)調查對象界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所有納稅人。企業納稅人無論有無減免稅,均須參加調查。個體工商戶不需要個人進行申報。
(二)稅種界定。由國稅部門負責征收管理的各稅種減免稅,不包括關稅、船舶噸稅以及海關代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減免,也不包括教育費附加等非稅收入減免。
(三)時間界定。企業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發生的各項減免稅,按企業會計年度填報。對2015年已審批,但實際未退稅或實際未抵減的則不統計。
二、調查方式
(一)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納稅人,根據8月征期網上申報的提示填報《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納稅人,登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在“通知公告”下載《企業減免稅調查表》,正確填寫后將電子版《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交回基層主管稅務機關。
(二)企業上報時間:2016年8月1日—8月21日。
在填表時,各企業需注意以下4點;
1、《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由企業納稅人分戶填報。若企業納稅由國稅、地稅共同管理,則需根據國稅、地稅所管稅種,分別計算,分別向國稅、地稅機關填報。
2、享受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填報《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時,應對照《2016年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并根據所享受的具體減免稅政策,逐項計算、逐項填報。首先,應確定所涉及的減免稅稅種;其次,確定該稅種下所涉及的減免項目大類和小類,以及具體的減免稅政策文號和減免代碼;最后,根據具體減免稅政策規定,計算后填報。
如某企業享受多項減免稅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填報時,應分別計算以上各稅種所涉及的具體減免稅政策的減免稅額,然后在《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的“項目”縱欄下分行逐項填報。
不享受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必須將調查表上半部分“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當期銷售(營業額)”“當期利潤總額”等信息填寫完整(“電子郵箱”如果沒有,可不填寫),并將調查表交回主管稅務機關。
3、《2016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的“項目”縱欄,只需對照《2016年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填寫相關的減免代碼,不需填寫具體的文件名稱或文件號。
4、《2016年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對現行減免稅政策進行了列舉,并在有關稅種下分為若干減免稅項目,供計算填報時參考。同時在每個稅種的“支持其他各項事業”大類下,都設置了“其他稅收優惠”小類,以備補遺。如果企業所享受的減免稅政策未被列舉,請將該減免稅額填入相關稅種最后一欄的“其他”項目中。
溫馨提示:當前企業如果為營改增樣本企業的,必須填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該表至少填寫一行數據,否則會造成申報失敗,請依據企業真實情況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