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小規模必須轉為一般納稅人?
2025-09-11 18:21:49
目前,企業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兩類,一類是小規模納稅人,一類是一般納稅人。那么,小規模在什么情況下必須轉為一般納稅人呢?這篇文章將帶你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
目前增值稅納稅人有兩種,一種是小規模納稅人,一種是一般納稅人。但在某些情況下,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后,必須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所以,有人說,我覺得規模小就好。能不能不成為一般納稅人?這將分為兩部分:
一、應當辦理的情形(強制)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除適用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外,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第四條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一)根據政策,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
也就是說,連續12個月或者在12個月期間,應稅銷售額達到500萬以上的,必須小規模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仍逾期的,從次月起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待納稅人辦理相關事宜后,方可抵扣進項稅額。
繼續。
二、可以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情形(主動)
年應稅銷售額不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的納稅資料,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健全會計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核算。)
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程序如下: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如實填寫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等信息,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申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當場登記;
(三)納稅人填寫的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更正的內容。
以上是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的具體情況介紹。此外,小規模企業應注意,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不能轉回小規模納稅人。所以關于這一點,需要企業有具體的了解后再去辦理相應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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