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概念和特征
2025-09-10 12:22:42
一.概念
商標,俗稱品牌,是指用于識別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的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可見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志、色彩組合以及上述元素的組合構成,具有明顯的特征。簡單來說,商標就是使消費者能夠識別商品或服務的標志或標記。一般來說,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等可見標志組成,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服務設施或相關廣告材料的表面。
商標是我們認識和選擇商品或服務的起點。在社會生活中,同一種商品或服務有不同的生產者、經營者和提供者。如果沒有一定的標識來區分,會給消費者造成困難。消費者在購買某種商品或服務時,需要用某種東西來區分這種商品與其他商品,這種服務項目與其他服務,而商標就是這樣一種可以起到區分作用的東西。
二。特征
商標本來就不是商品或服務的必備要素,而是為了通過商標來識別商品或服務,而設計并有意識地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或服務設施上。所以從商標的用途來看,它是用來識別不同的商品或服務的,所以我們說它的基本特征是識別。此外,商標還有其他特點。商標的特征如下:
1.商標是識別標志,商品或服務是其識別對象。
在生活中,人們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標記來識別各種各樣的事物,使這個事物與其他屬于同一范疇的事物相區別。各種標志一般都具有代表、象征或識別某種東西的作用。比如國旗代表國家,區分不同的國家,所以國旗是國家認可的;校徽代表學校,區分不同的學校,所以校徽標識學校;路標代表方向,區分不同的方向,所以路標的識別對象是方向。而商標代表的是商品或服務,區分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的同種商品或服務,所以商標的識別對象是商品或服務。
在社會生活中,類似的商品有不同的生產者或經營者;類似的服務有不同的提供者。商標使用的目的是為了區分這些屬于同一種類但由不同的人生產、經營和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例如,有許多不同的計算機制造商。當然,這些廠商生產的電腦屬于同一類產品,但消費者在購買電腦時首先要區分這些同類產品。分清聯想電腦、方正電腦、東芝電腦哪一個好,再結合其他情況,就可以決定買了。比如旅游項目的經營者,大多是不同的旅行社。這些旅行社經營著同樣的服務,但是消費者正在做出決定。
在選擇有旅行團的旅行社時,首先要能區分不同的旅行社。
作為商標認定的對象,商品一般是指可以通過市場流通的動產,主要包括消費品和生產消費品,而不動產或無形資產不需要通過商標進行區分;服務作為商標認定的對象,一般包括餐飲、娛樂、廣告、旅游、運輸、保險等為消費者提供勞務性質的活動。隨著第三產業的發展,這些勞務和商品一樣,成為市場交換的對象,從而成為商標認定的對象。
2.商標附在商品或服務上,由任何可見的符號組成和表示。
一般來說,商標是由文字、圖形等僅通過視覺就能區分的視覺符號,或其組合構成和表現的。能見度標志是指用肉眼可以觀察到的,僅用視覺就可以識別的標志。聲音、氣味等。不能用肉眼觀察到,所以它們不是可見的標志。目前,一些國家承認商標也可以由聲音和氣味構成和表現。然而,大多數國家不承認聲音和氣味可以構成商標,因為它們無法通過視覺進行區分,并且在技術上難以通過注冊程序進行保護。
我國《商標法》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的可見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意味著一個商標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可以變現為金錢。商標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是現代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
商標有使用價值,能給用戶帶來利潤。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用于商品或服務,也可以將商標用作投資。中國《公司法》規定的事情經常發生。20世紀90年代初,菲利普?莫里斯的商標出價為129億美元,是該公司有形資產的4倍。
可見,商標作為一種工業產權,與實物一樣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在現代社會中越來越成為重要的資產。
4.商標必須有自己的顯著特征。
商標是用來區別類似商品或服務的,所以應該有自己的顯著特征。這是它最重要的特點。我國《商標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易于識別。
如果一個商標沒有顯著特征,勢必不便于識別商品或服務,因此無法申請注冊。比如有的企業在熱水瓶上使用“宋河迎春”的文字和圖形申請注冊商標,申請被駁回,因為“宋河迎春”是我國的普遍習俗。
吉祥用語,經常使用于日常生活用品上,其圖形作為該商品裝飾性圖案,缺乏顯著特征,不具備商標的識別作用。又如,鐵路標志、郵政標志、公安標志、航空標志等行業標志,因為一般是國家頒布的或者是行業所約定俗成的,為本行業普遍使用,但是缺乏商標所應有的顯著特征,不便于識別,所以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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