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車載音樂涉侵權被索賠200萬 2019年哪些行為構成著作權侵權?
2020-09-02 17:01:24
因認為高檔網約車“滴滴豪華車”業務未經許可利用車載播放器播放錄音制品《<古劍奇譚>原聲音樂集》中的五首歌曲,構成著作權及錄音制作者權侵權,上海燭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網元圣唐娛樂科技有限公司遂將“滴滴豪華車”經營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據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燭龍公司、圣唐娛樂公司訴稱,單機游戲《古劍奇譚》系燭龍公司自主研發,單機游戲《古劍奇譚》及游戲音樂均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燭龍公司對該單機游戲中的音樂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和錄音制作者權,并以錄音制品的形式發行了《<古劍奇譚>原聲音樂集》。圣唐公司經過燭龍公司授權依法取得了錄音制品《<古劍奇譚>原聲音樂集》的專有許可使用權。
原告燭龍公司、圣唐娛樂公司認為,小桔公司、滴滴公司在其共同經營的“滴滴豪華車”業務中,通過車載播放器播放錄音制品《<古劍奇譚>原聲音樂集》中的五首音樂,侵犯了自己對上述五首歌曲享有的著作權及錄音制作者權,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上述行為侵犯了著作權,那么還有哪些行為會構成著作權侵權呢?
根據相關規定,具體侵權行為包括以下幾點: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錄音錄像制品,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鄰接權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鄰接權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鄰接權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就是會構成著作權侵權的具體行為,在時代飛速發展的今天,海量信息傳播便捷,盜版、侵權現象無處不在,我們需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合法的權益,如有需求不妨來萬事惠。萬事惠一站式商業服務平臺,提供版權登記、法律咨詢等其他多種服務,服務商家遍布全國,快速為您解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