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例看發明專利申請的優先審查
2020-09-02 17:01:32
在中國,發明專利申請人為了縮短專利審查周期,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提交專利申請的優先審查請求。
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7年6月審議通過《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中規定:自同意優先審查之日起,發明專利申請在四十五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一年內結案。根據《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專利申請的優先審查適用于6種情形:
(一)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產業;
(二)涉及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重點鼓勵的產業;
(三)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且技術或者產品更新速度快;
(四)專利申請人或者復審請求人已經做好實施準備或者已經開始實施,或者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
(五)就相同主題首次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又向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提出申請的該中國首次申請;
(六)其他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優先審查。
針對上述六種情形,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時,所需提交的文件也有所不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優先審查只是縮短了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專利申請的最終歸宿究竟是授權,還是駁回,取決于申請自身的可專利性,與優先審查程序無關。優先審查是一把雙刃劍,可能加快授權也可能加速駁回。當申請人考慮采用優先審查程序時,申請人需要清楚地了解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