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許可合同引發多起版權訴訟
2020-09-02 17:04:12
因一份著作權許可協議,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原創動力公司)與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優朋公司)多次對簿公堂。
日前,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上訴人原創動力公司(一審被告)與被上訴人優朋公司(一審原告)之間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優朋公司請求返還許可使用費107萬元及利息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不予支持,撤銷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下稱越秀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
此前,也因這份合同,原創動力公司將優朋公司訴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下稱西城法院),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決,原創動力公司獲賠逾期付款違約金4.65萬余元。
引發連續訴訟
2012年8月25日,優朋公司與原創動力公司簽訂《許可使用協議》,約定原創動力公司以專有獨占性授權將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羊羊運動會》等作品部分劇集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予優朋公司,許可使用期限為3年。協議簽訂后,優朋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向原創動力公司支付版權費252萬元,原創動力公司亦向優朋公司交付了授權書等相關授權文件。
然而,兩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了糾紛。在未收到優朋公司應支付的108萬元剩余款項,且多次催款未果后,原創動力公司于2014年4月向其發送《〈許可使用協議〉解除通知書》。因雙方仍未能就剩余款項問題達成一致意見,2015年,原創動力公司將優朋公司起訴至西城法院。西城法院一審判決優朋公司向原創動力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65萬余元,并駁回原創動力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原創動力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上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后,維持一審判決。
優朋公司收到上述二審判決書后向原創動力公司發出一份《〈許可使用協議〉返還授權費通知函》,要求原創動力公司返還多支付的許可使用費105萬元等。因原創動力公司沒有返還上述費用,優朋公司將其起訴至越秀法院。
越秀法院經審理后,對優朋公司主張按授權期限起至協議解除前按實際使用期限及天數據實結算的意見予以接納,并根據協議實際履行期限,優朋公司已支付的252萬元授權使用費等因素后,判決原創動力公司應將剩余許可使用費107萬余元返還給優朋公司。
原創動力公司不服,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案《許可使用協議》的解除是因優朋公司未依照約定按期支付剩余許可使用費所致,原創動力公司對此無過錯。如果優朋公司請求返還許可使用費及利息的主張得到支持,意味著優朋公司可以憑借單方意志改變雙方通過協商共同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借以逃避本應承擔的市場風險或減損原屬原創動力公司的利益。這種結果有違雙方訂立合同的初衷,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對原創動力公司是不公平的,也會損害交易安全,破壞市場秩序,據此判決駁回優朋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撤銷越秀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
明確雙方責任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后,引起業界關注。
該上訴案的一個焦點是:可否參照租賃合同對著作權許可合同已經履行部分的相應價款據實核算。對此,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在租賃合同中,權利人對同一出租標的在同一時間段內只能有一份收益。在著作權許可合同中,對權利人來說,每一次授權都有可能對應一個具體的增量收益,即在授權合同履行中出現被許可人違約情況時,權利人的損失是凈損失,不會因為后續的其他授權得到彌補。因此,參照租賃合同對合同已經履行部分的相應價款據實核算對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的權利人是不公平的。
對于此類糾紛,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商業活動往往充滿各種變數,有時收益甚至劇烈波動,對商事主體來說,每一次交易既是機會也蘊含風險。著作權授權合同應是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達成的平等、有償合同,無論是自然版權人,還是法人公司,作為商事主體,應當具有專業的判斷能力和注意義務,在簽約時應對市場交易環境、履約成本、收益進行充分估算和預期,并對履約后果及可能產生的各種風險在合同中進行詳細約定,并自愿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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