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過后”,企業和個人因臺風影響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2020-09-02 17:04:48
昨日16日17時,今年第22號臺風“山竹”(強臺風級)在江門臺山海宴鎮登陸,登陸時中心附近最大風力14級(45米/秒,相當于162公里/小時),中心最低氣壓955百帕。“山竹”攜風裹雨來勢兇猛。因臺風造成的影響,可向稅務機關申請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一、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可以申報稅前扣除。
(二)企業為救災復產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增值稅
(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省稅務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已認證或已采集上報信息或已經稽核比對結果相符但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抵扣;屬于發生真實交易且符合規定的客觀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
(三)納稅人自然災害損失不屬于非正常損失,不需要作進項轉出。
(四)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為不征收增值稅項目。
三、個人所得稅
(一)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二)對個人取得的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和保險賠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四、房產稅
(一)經有關部門鑒定,對毀損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
(二)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
(三)因風、火、水、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發生重大損失的,造成納稅困難的,可酌情給予減稅或免稅的優惠。
五、契稅
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因風、火、水、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發生重大損失,納稅確有困難的,可酌情給予減稅或免稅。
七、土地增值稅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八、車船稅
已完稅的車船因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申請退還自報廢、滅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九、印花稅
(一)財產所有人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納印花稅。
(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凡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
十、資源稅
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十一、延期申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
十二、延期繳稅
?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