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修改引發熱議:起征點5000元、邊際稅率45%還會變嗎?
2020-09-02 17:07:09
個稅法修訂草案公布以來,引發社會各界廣泛討論。
個稅邁出綜合稅制第一步,看點頗多。個稅兩大基本要素,起征點、稅率,依然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基本扣除標準如何界定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草案先行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這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財政部部長劉昆表示,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并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對于廣大工薪階層而言,起征點提到5000元/月,無疑是很大利好。
四項收入現行扣除方式不同。工資薪金收入按月繳稅,基本減除標準是3500元/月。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為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在工薪之外,我們這樣勞務所得較多的,綜合按年計征之后,稅負很可能會上升。因為之前勞務所得是按次繳納,每次至少可以減除800元,收入超過4000元的可以扣除20%的比例,比如2萬元的收入可以扣除4000元。每年的勞務收入可以有多次,5000元/月(6萬元/年)的減除標準,對我們而言是降低了。”科研人員表示。
改革后整體的減除標準相比現在下降了,對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表示,實行分類所得稅制下,根據收入類型不同進行扣除。對于收入類型較多的人來說,因為每個都有扣除,相較單一收入來源的人會享有更多稅收優惠,會出現收入多的人少交稅、收入少的多交稅的情況,綜合所得稅要解決的就是這個問題。
起征點權衡
拋開四類收入綜合的因素,從現實的生活成本考慮,也有人認為5000元/月的標準還未及預期。“5000元起征點對應的稅前收入,大概在7000元左右,這個水平在內陸地區是中等收入,在沿海大城市就只能算著是中低收入。”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范子英表示。
這次個稅綜合制改革不僅僅是提高起征點這一項,還同時配合了稅率調整,以及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劉昆表示,按此標準并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目前5000元只是草案的標準,最終還需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像2011年個稅法修訂,個稅修訂草案定的起征點為3000元,最終提高為3500元。
起征點提得太高,相應交稅的人群會減少。擴大個稅納稅人群比例,即“擴面”在學界有一定共識。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在今年4月份表示,本輪個稅改革要擴面,納稅人占全部人口比例要達到40%以上,免征額應與收入和消費水平相適應。同時調整稅率結構,次級大體穩定,高檔稅率不動,中、低檔稅率下降。
如何有效擴中限高
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有六字方針“提低擴中限高”,即提高低收入人群所得、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通過包括稅收在內的手段調節部分過高收入人群。
其中,通過個稅的超額累進稅率機制,調節高收入人群收入是一項重要手段。草案明確,個稅7檔超額累進稅率中,較高的三檔稅率30%、35%、45%的級距保持不變。這對應的是扣除基本減除標準、社保、公積金之后的應納稅所得超過35000元的群體。
這么多年關于個稅的討論中,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為45%,是一大爭議點。因為同為收入,勞動所得適用的最高稅率為45%,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適用的稅率是20%。
部分科研人員表示,科研工作者通過特許權使用費(包括專利發明、商標特許、產品特許、品牌特許等)獲得的收入,現在適用比例稅率為20%,若減除掉20%的費用,實際稅率為16%。現在要并入到綜合所得,適用7檔超額累進稅率,最終實際稅率可能會高于16%。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知識轉化為財富的渠道越來越多,人力資本增值空間也越來越大。但是,如果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對增值率較高的勞動供給、科技作用的發揮、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落實,以及中國吸引國際高端人才,都將有不利影響。”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
馮俏彬也指出,由于邊際稅率高達45%,30%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的級距沒有進行調整,高收入人群會有強烈的避稅沖動。考慮到高收入人群通常都有自己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而企業所得稅率最高僅為25%,通過引入反避稅條例等難以解決內在機制設計的缺陷。
不過,從現實情況來看,各地爭先引進的高端人才,地方政府都會給予各種稅收減免,或者財政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