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網上申請系統上線,國際商標注冊更便捷
2020-09-02 17:07:10
自2018年6月21日起,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網上申請系統正式上線運行!
申請人需滿足的條件有:
1.?申請人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
2.?或申請人在我國境內有住所;
3.?或申請人擁有我國國籍均。
4.?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什么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相對于單獨去國外注冊,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具有覆蓋范圍廣、手續方便快捷、費用相對低廉的優點。
據WIPO報道,《馬德里議定書(1989)》將于2018年6月26日起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生效。屆時,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將成為馬德里體系第101個成員,馬德里體系也將覆蓋全球117個國家。只需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組費用,便可在117個國家申請保護。像中國、美國、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日本、韓國、俄羅斯、澳大利亞、瑞士等世界主要經濟體都是馬德里聯盟成員。
馬德里體系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第一,自注冊日起,國際注冊具有同申請人在每一個被指定國家進行通常國內申請的同等效力。除非此商標的保護要求在被指定國家內被依照其國內法律于規定時限里被駁回,否則,此國際注冊等同于在被指定國家的國內注冊。
第二,馬德里體系下的國際注冊可被視作多個國內注冊,因為它同時可在多個國家內產生效力。因此,國際注冊的后期管理任務,如對每一相關指定國家的續展、轉讓等,將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的單一簡單操作而得以大大簡化。
馬德里體系是一個“封閉的體系”,它只能在成員國中間使用,保護只能在體系成員國中間獲得,而且,只能通過在其中一個國家營業或因是其國民的商標所有人獲得。
如何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申請國際注冊必須先到自己的國家主管局去申請同一商標的國家注冊。在馬德里體系下,注冊申請必須通過原屬局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國際局提交申請(而非直接提交),申請的基礎必須是相同商標的國家注冊,在馬德里議定書項下,可基于相同商標的國家注冊申請。
其次,申請人需填寫國際申請表格來指定擬尋求商標保護的馬德里體系成員國。共有三種內容類似于國內申請表的表格:A.此申請僅受協定約束、B.僅受議定書約束和、C.同時受協定和議定書約束的不同。
國際局如何處理此國際申請?
國際局僅對國際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包括依照尼斯分類劃分商品和服務的類別。當認為國際申請一切妥當之后,國際局就會將帶有國際注冊號碼和國際注冊日期的商標登記在國際注冊簿里。國際局會就此注冊發通知給被指定保護此商標的國家,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商標公告上公告此商標并給申請人頒發國際注冊證書。國際注冊的最初保護期限為10年。從國際注冊日起,商標在每一個被指定國享有與直接遞交給該國的商標同樣的保護。
被指定國的主管局如何將其國內商標法適用于國際申請?
基本上說來,被指定國的主管局有一年時限(或依照議定書有18個月,或因異議而時限更長)根據國內法律來對此國際注冊進行實質審查。如根據國內法律存在駁回的理由,則主管局可以拒絕在本國給予保護。
馬德里體系提供了一種管理商標保護的簡便方法。國際注冊的注冊人如果希望將這種保護擴展到本注冊所并未包括的馬德里聯盟的其他成員國,他可以通過簡單的后期指定申請來延伸國際注冊商標在那些國家的效力。這同樣也適用于所有人變更、商品和服務的刪減或在某些被指定國家放棄保護等登記。
現在國內的很多企業,有的已將市場放在了國際市場上,有的正打算進軍國際市場,但是進入國際市場就離不開商標,申請人更應及早進行國際商標注冊,更好的實現企業的自我保護,防止他人侵犯中國企業在銷售國的合法權益,既保證企業的良好信譽,又可以長期穩定占領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