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主播違法直播屢屢發生?主要原因還是缺乏法律意識
2020-09-02 17:07:22
伴隨如今直播行業的快速發展,當上主播的人也是越來越多,然而有些主播為了利益,頻頻越界,不惜觸碰法律紅線,此類現象早已不是個例。
去年5月,周某與楊某某、李某三人進入故宮進行現場直播。當晚,三人轉至其他景點繼續直播,謊稱現場為故宮院內,并編造女主播夜宿故宮的虛假事實。為了逃避法律責任,三人又自導自演直播所謂的“道歉”,欺騙公眾。同年7月,高某為提高關注度、增加粉絲量,向觀看自己直播的觀眾編造并傳播吉林市7月13日晚的洪水災害造成一百余人死亡、政府故意屏蔽造成豐滿區旺起鎮通信中斷、救災物資未全部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的虛假災情信息。今年8月,主播金某駕駛摩托車,在沒有穿戴任何安全防護裝備的情況下,在城市道路上表演脫把、加速、超車等危險駕駛動作....
為了吸引網友關注,有些主播可謂煞費苦心,甚至不惜觸碰法律規章,那么,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法律系副主任鄭寧分析稱,存在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網絡直播行業準入門檻較低,而網絡直播平臺的審查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又不到位,導致一些網絡主播的違法行為不能得到及時懲治,在利益驅動下,更多人甘冒風險。律師王輝也指出,這些涉嫌違法的主播道德底線較低、法律意識淡薄;直播平臺目前有大量的資本流入,利益驅動導致亂象叢生也是造成上述現象的一大原因。同時他們二人都表示,如果網絡主播違法直播,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其所在平臺也需承擔責任。
其實,早在2016年7月,原文化部就發布了《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此督促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和表演者落實責任,違法違規表演者將列入黑名單或警示名單。之后,《互聯網直播管理規定》、《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等條例也先后出臺,然而,這么多的法律規定,還是無法遏制網絡主播越界的現象。
對此,鄭寧看來,一、要落實信用監管制度,加大對違法主播及平臺的信用懲戒力度;二、要健全公眾投訴舉報及回應制度;三、要加強對網絡主播、網絡直播平臺的法治教育;四、要強化技術手段,對網絡直播行為進行全程動態監管。同時,王輝也給出了一些建議:針對目前的網絡環境制定相應的法律;明確監管部門的職責,加大對網絡環境的監管力度;加強網絡文明教育,讓受眾對網絡上的不當行為有明確的認知并且能夠自發抵制低俗、違法的行為。
其實不難發現,網絡主播違法直播現象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他們缺乏相應的法律意識,所以,強化法律教育、加大監管力度、制定法律條例這些都是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落實的地方。最后,想要了解更多法律新聞或獲得相關法律服務,就來萬事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