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的“四個”登記管理【萬事惠平臺】
2020-09-02 17:08:21
公司登記,是國家賦予公司法人資格與企業經營資格,并對公司的設立、變更、注銷加以規范、公示的行政行為。公司登記分為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一、登記管轄。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我國實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三級管轄制度。? ??
??二、設立登記
? (1)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經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 (2)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營業執照》? ??
? (3)公司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三、登記事項
? (l)住所
? (2)名稱? ??
? (3)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 (4)公司類型? ??
? (5)注冊資本? ??
? (6)經營范圍? ??
? (7)營業期限? ??
? (8)股東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等
??四、變更登記
? (1)變更實收資本: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 (2)住所: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
? (3)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自變更決議作出之門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 (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白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 (5)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L請變更登記
? (6)“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無需變更竅記,只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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