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納稅申報表期間費用及納稅調整表的變化
2021-05-26 17:13:22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以下簡稱《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為了便于納稅人準確理解和填報,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就報表的修訂背景、修訂原則和修訂內容進行了權威詳解。小編將陸續為大家編發相關內容,一定要持續關注哦。今天發布《期間費用及納稅調整表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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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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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有關精神,加強黨建工作經費保障,增加第24行“二十四、黨組織工作經費”填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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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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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有關精神,加強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滿足“黨組織工作經費”納稅調整需要,增加第29行“(十六)黨組織工作經費”填報項目。
2.由于填報內容發生變化,增加了技術入股等遞延事項,將原第36行“(一)企業重組”項目名稱調整為“(一)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增加第41行“(五)有限合伙企業法人合伙方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