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商標注冊公司講解外國人在外國提出商標注冊后能否在我國享有優先權?
2021-01-14 16:49:37
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4條的規定,優先權是指申請人在某一成員國提出正式的商標注冊申請后,根據該成員國同其他成員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公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申請人在特定的期限內又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有權將第一次提出申請的日期作為后來申請的日期。
商標注冊實踐中,哈爾濱商標注冊公司提醒大家享有優先權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的第一次申請必須是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國家提出。
即同我國簽訂有互相承認優先權的雙邊協議的國家;同我國共同參加有優先權規定的國際條約、公約的國家;依照互相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對我國國民給予優先權的國家。
(2)作為優先權基礎的申請必須是第一次申請。
(3)第一次申請必須是正規的申請。
所謂正規申請,是指該申請是按照外國國內法規定提交,并被正式受理,給予了申請日。
(4)在中國提出申請的申請人必須與在外國提出第一次申請的申請人相同。
(5)前后兩次申請必須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
(6)在中國的第二次申請必須在優先權期間內提出。
在我國商標注冊申請的優先權期間為6個月,自申請人第一次在外國提出商標申請之日起計算。建議準備主張優先權時,要特別注意這個法定期限的規定,千萬不要錯過時機,以免造成損失。
申請人主張優先權的,應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3個月內提交第一次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最后,哈爾濱商標注冊公司提醒大家,喪失優先權并不等同于喪失取得商標注冊的權利。如果您對某一商標的優先權因超過法定期限而喪失,依然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同一商標的注冊。
這就是哈爾濱商標注冊公司對“外國人在外國提出商標注冊后能否在我國享有優先權?”的解答。如果您想要申請商標注冊,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快商標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