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際注冊商標應注意哪些問題?
2021-01-14 16:49:48
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注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或是同屬“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的商標。
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6個月,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以下幾種情況在多數國家被認為不具備顯著特征:
(1)商標采用了本行業通用的商品名稱或圖形。如以“乳?!弊鳛槟谭凵虡藞D案,因乳牛為本行業通用的商品圖形,商標不具備顯著特征,不能獲準注冊。
(2)商標采用了地理名稱。根據國際慣例,許多國家和地區禁止使用地理名稱作為商標,因為地理名稱不能區別不同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
(3)商標僅由表示商品質量、主要原料、功能或用途等特點的文字、圖形組成。如“羊絨”毛絨、“金質”鋼筆等,采用這類商標,將使商品與其他同類商品混同。
(4)商標由單純阿拉伯數字組成。以阿拉伯數字作為商標,將使其不易識別,使用在某些商品上還會引起誤認,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標易與尺碼混淆。大多數國家規定數字商標不準注冊,如廣州生產的“555”牌電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亞等國申請注冊未能得到核準。
對商標的顯著特征的審查,各國掌握的尺度不盡相同。
國際注冊商標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注冊商標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申請人地址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包括顏色完全一致;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如果國內申請或注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注冊商標時,可提交一份國際注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注冊申請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