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商標注冊時為什么要注冊聯合商標?
2021-01-14 16:50:29
注冊商標的目的是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通過法律的保護,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力求創立自己的商標品牌。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確保自己的利益,企業往往都制定一些適合自己的實際特點的商標戰略。
大家應該知道,當一個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尤其是成名之后,往往會發現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有意或無意出現的一些其他近似商標。中國幅員遼闊,企業眾多,市場經濟起步較晚,人們的商標法律意識正處于“初級階段”,在很不成熟的情況下,這種現象不可避免。此外,由于不同的個人對商標所構成文字、圖形的讀音、含義、寓意、構成等的直觀感覺不同,會出現不同的主觀判斷結果,因此要準確判斷兩個以上的商標是否構成近似甚為復雜,也相當困難。
因此,聯合商標的注冊,目的不是為了使用所注冊的每一個商標,而是在主商標周圍建起一道防火墻,起到積極的主動防御作用,阻止他人注冊和使用近似商標,使動機不純者無機可乘。同時這些商標又能起到商標的儲備作用,近似商標,使動機不純者無機可乘。同時這些商標又能起到商標的儲備作用,一旦市場需要,可以主動方便地調整商標策略,推出備用商標。
由于聯合商標是相近似的若干商標的相關群體,它們只能屬于一個商標所有人,不能分拆轉讓;同時聯合商標中只要有一個商標被使用,即可視為全體聯合商標被使用,因此,聯合商標中未被使用的商標不受“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可能被撤銷該商標的限制。
運用聯合商標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聯合商標主體亦是正商標所有人,兩者應當一致。聯合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與正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類似。并且,聯合商標應與正商標在音、形、義上相近似。
(2)聯合商標注冊不是為了使用,而是形成正商標的防護圍墻。
(3)聯合商標可以分別獲得注冊,但其中每一個商標都不得單獨轉讓,必須整個聯合商標一同轉讓,聯合商標使用許可也如此。
(4)聯合商標中每一個商標都具有相對獨立性,其中一個商標被撤銷或被終止,不影響其他商標的有效力。
注冊聯合商標的現實意義如下:注冊聯合商標的目的,相對于正商標而言,是為了防止自己的正商標(一般為名牌商標)被他人影射仿冒。
聯合商標的出現,是因為商標注冊的近似或商品的類似往往不很明確,也沒有嚴格的判斷認定標準,而且隨著時間、地點的不同而變化,因此難以防止他人在類似商品上注冊或使用近似的商標,而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要取消他人的注冊或禁止他人的使用往往是很困難的。所以,人們通過注冊聯合商標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起到一種預防的作用。有的也是因為出現了利用近似商標侵權的情況,才迫使廠家注冊聯合商標。
除此之外,注冊聯合商標的目的,也在于適應企業發展和新產品開發的需要。對于有實力的企業,產品種類繁多,新產品不斷涌現,舊產品不斷更新換代,因而在業務往來時需要在與其商品類似的新商品上,使用與原注冊商標有一定近似的商標,既可以利用老牌子促銷,又展示了新產品的風采,此可謂一舉多得。聯合商標恰恰能滿足這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