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提出商標駁回復審申請都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021-01-14 16:50:45
在商標注冊的時候,任何人都沒有100%可以保證商標可以注冊成功,據《商標法》規定,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商標注冊駁回之后,大家也不要灰心,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進行復審,不過需要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材料。商標駁回復審申請都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回蓋公章);
2. 商標構思及使用情況(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業簡介;
4. 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
5. 企業最近三年銷售、廣告費用及相關財務情況;
6. 企業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復印件;
7. 企業銷售產品外觀原件及復印件;
8. 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證據和材料;
9. 最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10. 申請人需要對其提方的證據材料進行逐一分類編號并制作目錄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做簡要說明,并加蓋公章。
商標駁回復審申請作為商標救濟的重要途徑,不得不重視,特別是重要的商標類別被駁回后,一定不能就此放棄,商標駁回復審做得好,依然能拿回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