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綜合管理改革 釋放知識產權活力
2021-02-07 15:01:45
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新形勢下,知識產權多而不優、保護不力、效率低下等問題尤為突出。追根溯源,一個重要原因是知識產權管理分散,制度優勢難以發揮。因此,《規劃》要求通過開展地方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試點改革,形成可復制的經驗并及時實施,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和機制,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探索支持創新驅動發展的知識產權運行機制。
推進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試點改革,是深化供給側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加強激勵和鼓勵創新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重要抓手,知識產權制度是運用市場機制科學配置創新資源的基本制度。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解決發展對創新的迫切需求與我國整體創新能力薄弱的矛盾,需要通過全面的知識產權管理改革,提高知識產權體系的整體運行效率,打通知識產權創造、應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的全鏈,優化供給側結構改革的知識產權制度供給和技術供給,有效促進各種資源向創新者集聚,擴大有效高端供給,快速提升我國整體創新能力。
推進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試點改革,是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迫切需要。保護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各種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各地必須有效整合知識產權行政資源,科學設置政府部門知識產權管理職責,打破現行專利、商標、版權保護的體制和機制約束。同時,要積極構建授權確認、行政執法、司法審判、刑事執法、仲裁調解、快速維權的大規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格局
推進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試點改革,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迫切需要。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試點改革,是完善管理體制、進一步推進“分銷服務”改革的重要舉措。知識產權分散管理降低了行政效率,制約了公共服務水平,增加了企業創新成本。要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提高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導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推進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推進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是實現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迫切需要。知識產權是國際經濟貿易交流和技術合作的普遍規則。從各國的實踐來看,知識產權綜合管理符合客觀規律和國際慣例。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發展的實際需要,形成更加高效的中國特色綜合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更好地維護國家和企業利益。
實踐證明,改革是發展的強大動力。讓我們盡快行動起來,將中央政府的戰略部署轉化為具體行動,有效解決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保護力度不夠、服務能力薄弱、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缺乏強有力支持等突出問題,打破知識產權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瓶頸,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加快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升、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原標題:推進綜合管理改革 釋放知識產權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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