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之爭愈演愈烈內容版權仍待解
2021-02-07 15:03:35
內容創業似乎正在進入“最佳時期”。一段時間以來,許多新媒體平臺推出了誘人的錄取和獎勵計劃。內容平臺花錢多,內容制作人好像也在“掙錢”。但是舞臺演唱的背后,版權等老套的問題依然存在。澎湃的平臺之爭背后,內容的價值并沒有得到充分的尊重。
平臺生態逐漸盈利
從最早的微信公眾平臺,到頭條號,百家號,鳳凰號,網易號...互聯網巨頭紛紛進入內容市場,希望能分一杯羹。平臺的出現,仿佛立了山,匯聚了各種自媒體資源。UGC(用戶制作內容)逐漸從小作坊式制作發展到集團化、品牌化。
更大的蛋糕背后,根本是優質內容的聚集。據業內人士介紹,其實各種內容平臺主要通過信息流廣告積累了大量的廣告主,具有很強的造血性和盈利性。稱之為“燒錢”,實際上是回饋創作者,將一部分廣告收入分配給創作者,以此來吸引更多的創業者,打造平臺的內容生態。
從內容平臺的角度來看,聚集更多的內容制作者,實現高質量內容的精準分發,可以盤活廣告資源,連接創作者、粉絲和廣告主之間的關系。廣告主為版面付費,平臺為創作者提供內容制作和發布,讀者消費創作者的內容,廣告主背后的商家賺取粉絲的錢,形成大平臺商業生態。
版權問題依然存在,內容“廉價出售”
【/h/】然而,在平臺上押地的過程中,版權又一次成為眾矢之的。
從媒體上,王躍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列舉了他親身經歷過的“精彩”平臺:他收到一位平臺員工的留言,說“我之前搶過我們的內容,幫我們維護,現在突然良心發現,決定把賬號還給我們”。其他平臺要求授權被拒后,甚至說:“其實你不同意,我們就搶過來告訴你,我們尊重你。”
版權一直是內容分發平臺的“死穴”。此前,許多內容聚合平臺被指控未經授權使用自媒體內容,甚至被起訴。雖然很多平臺都推出了所謂的版權保護措施,但在實踐中,還是有刮擦邊緣的情況。如何保護和管理版權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許多傳統媒體和自媒體人士呼吁相關部門加強對版權問題的監督和處罰,有效保護內容制作者的利益。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平指出,自媒體內容聚合平臺要嚴格遵守著作權法,規范自身經營行為,建立合理的授權模式,搭建合法快捷的授權渠道。
內容和平臺都有不可替代的價值。大家都喜歡好文章,需要通過好的渠道讓讀者看到。問題的關鍵在于內容和渠道如何共享傳播價值。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的利益分配模式是平臺抱大蛋糕,切一小塊給內容制作者分享,所以很多內容制作者都有“廉價出售”的感覺。
補貼只是暫時的措施,保護內容才是長久之計。對于平臺來說,要留住人,更重要的是留住心。尤其是在內容平臺越來越多,“做內容的人不夠多”的情況下,內容制作者往往不會吊死在一棵樹上,對版權的要求更高。在這種情況下,內容平臺需要根據自身的用戶特點和定位,尊重內容制作者的勞動成果,建立符合市場價值的發行模式,才能真正留住高素質的自媒體人,與目標用戶和廣告主形成良好的互動。
內容依舊王者,作者需要提升自己
“這么多平臺,內容還不值錢嗎?”“我在那么多平臺都落戶了,為什么還是不紅?”因為“平臺主導”的現狀,很多自媒體人有點心灰意冷。有媒體人士表示,其實很多平臺的流量獎勵大部分流向了原來的大V和網絡名人。對于“小玩家”,只能是“別人吃肉我喝湯”。
內容作為注意力經濟的第一入口,是獲取用戶成本最低的渠道。特別是在媒體融合加速發展的背景下,通過內容獲取用戶的成本比以前更低。然而,高質量內容的價值不容忽視。
信息副總裁金枝說:“對于當今大多數內容聚合平臺來說,一般的方法論是算法可以解決一切。算法只是煽動分配效率的杠桿,價值內容在杠桿另一端如何平衡分配質量起著重要的支點作用。”
在新的內容平臺上,內容本身也在發生變化。第一,淺閱讀和碎片化閱讀的趨勢使得“輕量級”的內容更受平臺讀者的歡迎。二是內容的逐利性越來越明顯,內容制作者從“自媒體人”變成了“內容企業家”。越來越多的內容制作者選擇娛樂、體育、旅游、餐飲、科技等“錢景”較多的領域。第三,內容的形式越來越豐富,從簡單的文字到漫畫。如今,短視頻也被稱為內容創業的新出路。第四,內容制作以團隊為導向,平臺對內容的質量和速度要求越來越高,個人戰斗的難度可想而知。
【/h/】因此,小團隊的制作模式正在成為平臺內容制作的常見模式。
內容創業者不需要妄自菲薄,也不應該想成功。有業內人士認為,面對越來越多樣化的平臺渠道,優質內容制作者要根據自身特點選擇主戰平臺,通過優質內容獲取平臺支撐和擴大影響力,抓住機遇實現商業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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