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達漫畫作品版權糾紛再升級
2021-02-07 15:03:43
【/h/】12月11日,4月,知名漫畫家在微博上發表長文,指責簽約十年的下田島工作室(以下簡稱“夏島”)與她訂立不平等合同。作為運營商,夏島CEO姚非拉不僅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還因為自己的私欲而讓改編自漫畫的游戲和電視劇受挫。目前,這條微博已被轉發超過8.5萬次,評論數已超過3.9萬條,不僅激起了一大批漫畫作家的團結,也讓夏島運營的漫畫版權問題格外引人注目。
2004年,由著名漫畫家姚非拉創辦的《夏日島》成為中國動漫產業的旗幟團隊。他不僅在國內各大漫畫雜志上擁有十余部連載或專欄,占國內漫畫連載數量的1/6,還獲得了眾多漫畫明星,其作品幾乎獲得了所有國內漫畫大獎,而《夏日島》也被譽為“中國漫畫的夢之隊”。漫畫成為資本熱點后,夏日島也成為估值最高的幾家漫畫工作室之一。華策影視今年8月發布的公告顯示,夏島已收到華策影視增資2500萬元,估值5億元。然而,夏島的核心漫畫家資源卻在不斷流失。在朱樂濤、于彥舒、小陳野獸等著名漫畫家相繼離開夏島后,夏達也在今年8月表示不會再續延夏島,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簽約期間作品的版權歸屬問題。
【/h/】今年4月,已離開夏島的漫畫家肖發布長微博稱,由于版權糾紛,其代表作《開封奇譚》無法正常更新,由周庚改為,只是因為夏島的合同規定,漫畫家創作的作品在簽約期間版權歸夏島所有。類似的版權糾紛發生在2013年,漫畫家朱樂濤在微博上質疑,因為她的代表作《黃金果歷險記》被改編成動畫,將在電視上播出,而她自己并不知情。
“在沒有其他協議的情況下,漫畫的版權無疑屬于作者,但如果作者與第三方簽訂了權利轉讓協議,版權的歸屬就會發生變化。”北京東易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表示,如果四月與夏島簽訂的作者合同涉及著作權轉讓,那么夏島在簽約期間確實可以享有四月創作的《龍歌》、《子不語》等作品的著作權。
April也在微博上表示,要求夏季島的作者簽署“作者確認函”,條件更為嚴格。然而,根據趙虎的分析,簽訂合同的原則是雙方自愿的,這也是為什么看似不公平的合同可以成立的原因。所以漫畫家在簽約時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爭議,不能達成一致的合同最好不要簽。
“在實際操作中,夏島這樣的工作室處于主導地位,可能會給漫畫家提供提示條款。但為了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漫畫家在簽約時要特別注意十七件作品權利中哪些可以轉讓,哪些可以保留。這些容易被忽視的條款往往成為判斷著作權歸屬的關鍵。”趙虎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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