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版權輸出獎正式設立
2021-02-07 15:03:56
【/h/】記者12月16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江西省版權出口獎勵暫行辦法通知》,正式設立江西省版權出口獎勵,標志著我省成為全國首家以省政府名義設立版權出口獎勵的省份。
江西省版權出口獎是經中央政府批準,由省政府設立的特別獎,表彰本省新聞出版廣電行業實施的版權出口項目,并取得顯著成效。省級版權產出獎每三年評選一次,15個獎項,每個獎項20萬元。每次在我省,都會從省級文化建設費中專門撥出300萬元作為獎勵資金。獲獎單位和個人由省人民政府統一頒發證書和獎金。【/h/】江西省版權出口獎獎勵范圍包括:已實現出版物版權出口、廣播電視節目出口、電影電視劇及動漫作品海外發行的項目;與海外國家達成版權出口意向并正在翻譯的項目,或聯合出版制作的項目。獲獎類別包括:出版物版權輸出、廣播電影電視版權輸出。其中,出版物的版權輸出類別包括:圖書、報紙(含發表的文章和圖片)、期刊(含發表的文章和圖片)、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數字出版物等。海外出版或與海外出版單位合作出版;廣播影視版權輸出的類別包括:原創作品(包括廣播電視節目、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互聯網視聽節目等。)歸我省廣播電視機構所有或與境外廣播電視機構共有,授權在境外發行、播出、落地的。上述出版物和廣播影視作品的主題都要求反映國家意志,繼承中華文明,反映當代中國價值觀、中國道路、中國特色等時代特征。
【/h/】江西省版權出口獎由省政府組織領導,省新聞出版廣電廳牽頭成立省版權出口獎部門聯席會議,負責對新聞出版廣電省版權出口獎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和指導,并對省版權出口獎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進行審核。聯席會議由宣傳、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財政、商務、海關等部門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廳,具體負責省級版權產出獎評審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