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令(第16號)--廢止下列部門規章
2021-02-07 15:07:44
頒發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布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實施日期:2001年11月28日
決定廢止下列部門規章,現予發布。
1.中國專利局公告第14號(1986年5月6日)
2.中國專利局關于受理臺灣同胞專利申請的意見(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國專利局關于受理臺灣同胞專利申請的補充規定(1989年4月19日)
4.專利收費標準(1985年1月19日)
5.申請費補充規定(一九八六年二月五日)
6.降低專利申請費的辦法(1992年8月18日)
7.關于降低專利申請費辦法的補充規定(1992年10月10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行政復議規則(試行)(199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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