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第26號——延邊蘋果梨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公告
2021-02-07 15:08:31
頒發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編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第26號
發行日期:2002年3月28日
實施日期:2002年3月28日
根據《原產地產品保護條例》,我局已依法受理延邊蘋果梨原產地產品保護申請。通過正式考試后,現在宣布。
根據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申請,延邊蘋果梨原地理區域擬劃定為延吉市、圖們市、琿春市、龍井市、和龍市、汪清縣所轄的現行政區域。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延邊蘋果、梨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我局提出;延邊蘋果、梨產品保護申請材料在我局當地產品保護機構備查。
200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