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公司要在國外辦理商標注冊
2021-02-07 15:09:08
頒發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出版日期:1964年1月15日
實施日期:1964年1月15日
各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
隨著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許多外貿公司不得不在國外申請商標注冊。因此,他們需要在中國申請聲明和證書等公證文件。目前,公證員使用的這類文件一般都是按照外國登記機關的文本翻譯的,文本中有很多不準確和不正確的說法。因此,經與外交部領事司、外貿部辦公廳等有關單位研究,重新制作了三份與商標在國外注冊有關的聲明、證明樣本,附于本通知。請交給公證處使用。
附件:3種申報及證明樣本(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