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1-02-07 15:10:59
發布單位:新聞出版總署
文號:新儲聯[2004]23號
發布日期:2004年9月30日
實施日期:2004年9月30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知識產權視頻會議精神和吳儀副總理重要講話精神,根據國務院《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計劃》(國辦發〔2004〕67號)要求,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制定了《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執行。
新聞出版總署2004年9月30日
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2004年9月)
為了有效遏制著作權侵權行為,有效保護著作權,根據國務院轉發的《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計劃》的要求,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專門制定了《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堅持“履行承諾、適應國情、完善制度、積極保障”的工作方針, 堅決貫徹國務院關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版權保護,求真務實
二.工作的主要目標和優先事項
通過專項行動,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和能力,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鼓勵創新,加強行政執法,組織查處一批重大案件,有效遏制侵權盜版蔓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執法長效機制,營造良好市場秩序。
專項行動重點打擊盜版教材、盜版軟件、非法復制銷售音像制品、網絡侵權;專注于商品交易市場和印刷復制;重點關注侵權盜版集中且社會影響較大的地方;以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典型案件為突破口,嚴厲打擊各種侵權盜版行為。
三、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開展專項行動,打擊盜版教材和輔助讀物
自2004年9月起,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國務院矯正辦、國家掃黃辦等部門聯合開展了“2004年秋季盜版教科書及輔助讀物專項治理行動”。各地將根據六部門工作部署,全面清理出版、印刷、銷售和使用盜版教材教輔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侵犯著作權案件,堅決打擊盜版教材教輔犯罪行為。各類學校尤其是中小學圖書機構、校園周邊書店(攤)、校辦印刷單位是重點治理區域。
(二)開展打擊軟件盜版專項行動
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掃黃辦公室將聯合開展打擊非法出版電子游戲和網絡游戲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出版盜版電子游戲出版物和網絡游戲活動。2004年9月至11月,地方版權管理部門將聯合清理整頓問題嚴重的重點領域所列的軟件發行市場和軟件預裝領域。同時,要加大對互聯網上非法傳播軟件的查處力度和對企業用戶將軟件用于商業目的的管理力度,依法查處各類軟件侵權盜版行為。
(三)開展打擊印刷復制行業侵權盜版專項行動
2004年10月至2005年上半年,中宣部、國家監管辦、國家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版權局等部門將聯合開展印刷復制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成立全國印刷復制行業專項行動工作機構,由新聞出版總署負責日常工作。各級新聞出版、印刷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以終結一批非法印刷黑窩點為目標,嚴格依法查處盜版和盜版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盜版和盜版犯罪團伙。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光盤生產企業的監管,總結經驗,繼續深入挖掘地下光盤生產線,從源頭上嚴厲打擊侵權盜版。北京、上海、江蘇、河北、山西、山東、浙江、河南、湖南、廣東、四川、陜西等省(市)將作為打擊印刷復制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
(4)開展打擊盜版光盤的專項行動
在加強日常監管的基礎上,2005年,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打擊盜版光盤的春季活動。采取有效措施,取締車站、碼頭、校園、人行通道、住宅小區、娛樂場所、商業建筑附近的非法販賣盜版光盤的攤點和游客、小販。特別是大城市和中心城市繁華的商業區、使領館、涉外酒店、餐廳等應作為重點,清理市場,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大連、南京、杭州、青島、廈門、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昆明和Xi等中心城市將是打擊盜版光盤的重點地區。
(5)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積極做好軟件法制化工作
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軟件的通知》(國辦發〔2004〕41號)精神。省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政府軟件法制化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積極協調信息產業、財政等部門,狠抓工作的各個環節。認真做好軟件自檢、軟件需求、預算、集中采購、正版軟件分發安裝、驗收等工作。,盡快安排并切實做好州、市、縣人民政府對軟件法制化的監管工作,確保省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軟件法制化,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軟件法制化。國家版權局將會同信息產業部、財政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地進行監督,按照文號要求做好檢查驗收工作。國辦發[2004]41號。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保護知識產權,開展反侵權盜版專項行動,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任務,是保證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是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樹立良好國際形象的迫切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開展專項工作的要求,切實把思路與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統一起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開展打擊侵權盜版專項行動,將其放在當前工作的重要位置,狠抓落實,取得成效。
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將成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組,負責協調版權相關行業和相關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并對重大案件進行監督。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將承擔工作組的日常工作。
(2)明確責任,配合作業
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將按照“國家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共同行動”的原則,在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加強對全國反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成立工作組,對各地專項行動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和地方各級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把保護知識產權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各級責任制,實行問責制。開展專項行動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強與公安、工商、“掃黃”、“打非”等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形成上下協調、左右聯動、協同作戰的工作局面,統一行動,有效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
(三)制定方案,明確目標
各地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確定治理重點,明確工作目標,周密安排,嚴格執法。要把打擊侵權盜版與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結合起來,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打擊侵權盜版專項行動。要建立打擊侵權盜版的電話和獎勵制度,鼓勵群眾舉報侵權盜版行為。
(4)突出重點,爭取實效
國務院辦公廳《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了此次專項行動的重點領域、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被列為專項行動重點地區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依托本級政府,整合執法資源,確定工作重點,明確工作目標,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執法,嚴厲打擊社會反響強烈的侵權盜版行為,努力改善版權保護的社會環境。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因地制宜地確定專項行動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領域,采取有效措施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堅決遏制侵權盜版勢頭,一定要取得實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公布長期從事通過互聯網銷售、傳播盜版產品的圖書批發市場、音像銷售店、軟件市場、互聯網網站名單,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各地要重點取締無證制作盜版產品的印刷復制窩點,曝光從事制作、印刷復制盜版產品的印刷企業和光盤復制企業。侵權情節嚴重的,建議工商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查處大案要案,遏制違法行為
要把查處大案要案作為專項行動的重點工作,集中力量查處幾起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國內外反響強烈的侵權盜版案件。各地發現的重大案件線索要及時上報,便于溝通協調,提高辦案效率。在查處大案要案時,要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合作,對構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加強宣傳,及時溝通信息
在專項行動中,要緊密結合案件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在社會上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對侵權盜版起到威懾和教育作用。要組織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保護知識產權、打擊侵權盜版在維護國家創新精神、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文化、科技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宣傳反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的重大成果,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同時,要曝光侵權盜版嚴重、行動遲緩、專項整治效果不佳的地區和單位,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督促其改變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工作局面。
地方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反映專項行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提交工作進展情況。每次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都要及時總結工作,并向上級匯報情況。各省級新聞出版局(版權局)應分別于2004年12月下旬和2005年7月上旬向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報告2004年開展的專項行動和整個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