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藥暗諷加多寶公證白忙活 爭完商標爭裝潢加多
2021-02-07 15:12:51
短短幾天,GPHL和加多寶就從“不排除合作的可能”變成了“法庭上見”。根據最新公告,GPHL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賈多寶,賈多寶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王老吉健康產業有限公司。針對加多寶此前宣布的“神秘協議”,GPHL和加多寶再次上演了針鋒相對的口水戰。
據報道,8月13日,加多寶品牌管理部部長王向媒體出示了北京市公證處7月9日出具的公證書,以證明加多寶7月13日公布的《商標許可協議》的真實性。
GPHL律師馬立軍8月15日接受《證券日報》采訪時表示:“公證(加多寶的)與公證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其實是一樣的。所謂的原創只有一個,就是抄襲。21份,僅此而已。”GPHL副總經理倪一東也表示,GPHL已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對該協議的真實性進行司法鑒定。
光耀:存在不一定是真的
在加多寶認為鐵證如山的公證面前,GPHL根本不買。馬立軍律師表示,廣藥從法院獲得了北京方圓公證處的公證文本。“它只能證明這種物質的存在。我們懷疑原文是否真實有效。存在的不一定是真的。”并質疑加多寶“為什么不能大張旗鼓的提交原作?”
一位要求不具名的公證員告訴記者,公證結果可以作為證據,但法院是否認可則另當別論。如果對方提出質疑,公證結果可能被推翻。
這份期待已久的協議,至今未見其真面目,蒙上了一層濃濃的神秘。加多寶表示,《商標許可協議》授權加多寶集團母公司宏道集團從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獨家使用和銷售“王老記”紅色罐裝和瓶裝涼茶。在此期間,除了加多寶公司之外,任何企業和個人都生產和銷售帶有“王老記”字樣的紅色罐裝和瓶裝涼茶。
加多寶品牌管理部負責人王表示:“我們7月13日公布的商標許可協議經過公證,其真實性毋庸置疑。今年5月,該公司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找到了該協議的備案文件,然后進行了復制和公證。”
600萬元VS100億元
目前,加多寶和GPHL對王老吉裝修的爭奪已經進入了一場激烈的實彈對抗。公告稱,加多寶訴王老吉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包括三個“立即停止”: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知名商品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獨特包裝和裝潢,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紅罐”和“紅罐涼茶”。以及“紅鍋王老記”等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立即停止生產紅鍋王老記涼茶;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相比之下,GPHL的說法“更糟糕”。GPHL要求加多寶立即停止侵犯其“王老記”品牌的虛假宣傳,并在中國地級以上的報紙、電視臺和網絡上向原告發表道歉聲明,以消除不利影響。并立即停止使用類似于“王老吉”涼茶飲料包裝裝潢的罐裝、瓶裝“加多寶”涼茶飲料包裝裝潢,銷毀庫存的所有侵權裝潢,停止生產銷售具有侵權包裝裝潢的涼茶產品。
賠償方面,GPHL暫定總金額600萬元,其中500萬元為“被告自2012年5月10日起侵犯原告廣州市知名商品包裝裝潢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100萬元為“原告為保護知識產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但是,賈多寶并沒有示弱。雖然訴訟中的賠償金額只有50萬元,但賈多寶每空都高呼廣州制藥的一系列侵權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了賈多寶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給賈多寶造成了嚴重的聲譽和經濟損失。不排除對GPHL的索賠,索賠金額不低于100億元人民幣。
對于可能高達100億元人民幣的天價索賠,GPHL律師馬立軍表示:“那我們拭目以待,GPHL將通過法律途徑予以配合。”
業界希望雙方能夠和解
賈多寶指出,根據經過公證的合同,廣州制藥作為商標備案義務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備案。在加蓋公章提交的備案申請中,明確寫明商標許可合同生效日期為2003年1月20日,終止日期為2013年1月19日。2008年和2009年,GPHL兩次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出示證明,證明該協議真實有效。
一些律師認為,只要雙方簽署的協議獲得批準,在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之前,該協議將被視為有效,經注冊和公證的《商標許可協議》比以往任何相關協議都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根據這一理解,加多寶在協議有效期內仍可合法經營紅罐“王老吉”。
知名知識產權學者張萍女士指出,在王老吉商標仲裁案中,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認定兩個補充協議無效,存在一些法律瑕疵:“兩個協議分別于2002年和2003年簽訂,2005年(GPHL)未提出異議,2010年提出無效,從法律角度看存在瑕疵。無論是從表見、誠意,還是企業法人的權利義務,都要考慮。”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組組長、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認為,這起訴訟無疑會造成王老吉品牌價值的損失:“雙方打起來都不好,所以和解是最好的辦法。”
但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GPHL和加多寶互拋橄欖枝的場景一去不復返,雙方離和解越來越遠。本報將繼續關注王老吉案的最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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