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法院變賣財產公告
2021-02-07 15:14:46
在申請執行人定安縣小額貸款擔保有限公司與定安綠水食品開發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執行人定安綠水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的財產被依法查封并委托拍賣,但三次拍賣均告失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本院已依法以第三次拍賣底價變賣遺囑執行人上述財產,現將有關變賣事項公告如下:1 .房產出售:鼎城鎮塔嶺新區奇峰路土地[土地證書編號。:定安郭勇(2012)358號]6671.8平方米二、售價:9186209.62元;保證金200萬。3.購買申請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四.申請購買登記方式:向我院提交書面申請,申請中應寫明“我們愿意按照2016年12月7日《出售房產公告》(地證字第143-15號)確定的價格和方式購買已出售的房產”。五、缺陷描述:上述房屋目前尚未辦理產權證。銷售公告發布后,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登記申請,將以公開銷售會議的形式進行銷售,公開銷售會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2016年12月7日聯系人:吳章平電話:63833761(原標題: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法院關于出售房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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