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要按商品與服務分類進行?
2021-02-07 15: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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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標法》關于商標注冊申請的有關規定,申請人在申請商標注冊時,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根據商品分類申請不同類別的注冊,避免不當擴大商標權的適用范圍,方便商標審查員的核準,同時有效保護商標專用權。1988年10月以前,中國使用1963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商品分類表》,將商品分為78類。自1988年11月1日起,中國采用國際商標注冊分類。國際商品和服務分類將商品分為34類,將服務分為8類。申請商品注冊時,申請人應當根據《國際商品分類表》確定申請類別,并使用表中商品名稱,但不能以商品型號、通用名稱或者音譯名稱填寫注冊申請。申請注冊商標的商品名稱在分類表中找不到,申請人不能確定申請類別的,應當提供產品說明。實物照片和實物由商標局相關部門人員分析研究后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