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注商標賺大錢,卻遭千夫指
2021-02-07 15:17:45
上標——中國商標交易的領先品牌;商標轉讓,專注于商標轉讓注冊平臺14年,商標注冊轉讓金額在全國遙遙領先,商標注冊,商標費用,商標注冊時間_商標轉讓流程,商標買賣,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嘉興/溫州,熱線:document . write(is phone);
《老鼠愛大米》《穆桂英》《無所謂》《守中國》《老謀深算》《我能》《百年道德化》……從字面上看,你覺得這些話值多少錢?如果有人說他們價值3000多萬,你會相信嗎?河南有一個聰明的小伙子,利用這些單詞短語,搶著注冊商標,然后轉賣,賺了一大筆錢!但是,當他注冊商標發了財的時候,他也成了成千上萬人的目標。人們不僅指責他叛逆,還指責他肆無忌憚、不道德、胡說八道。那么,他這樣經營,這樣斂財合法嗎?對社會是好是壞?它的非常規行為給人帶來了怎樣的警示?
癡迷商標,注冊“穆”并售出6萬元
王,31歲,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人。1993年考入鄭州黃河科技學院學習廣告設計與策劃。大一的時候,他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報道: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的一個學生喝醉了,突然想出了“痛”牌啤酒的主意,并為此設計了一個商標標識,寓意酒是苦的,喝的人心里更苦。沒想到,這個“痛苦”的想法一出來,一家大型啤酒廠商就花1萬元買下了他的商標設計...這個報告極大地鼓舞了王。原來設計商標也能賺錢!從那以后,他對設計商標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從那以后,王就喜歡琢磨一些企業的注冊商標,從商標名稱到設計理念都要細細琢磨。他想:能不能也設計一些商標賺錢?經過三年對商標的深思,王終于等來了一個機會。
1996年,上海萬象集團通過報紙發布廣告,為全國征集企業標志設計。王看了新聞后,設計了一個公司的創意logo,并以“萬象更新”的意思發給了大家。沒想到,這個設計圖案被選中后獲得了優秀獎和500元大獎。雖然獎金只有500元,但卻堅定了他設計商標賺錢的信心。
1996年秋,王大學畢業后,在鄭州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份廣告策劃與設計的工作。但是在這里,他一整天都很忙,沒有平臺展示他的才華。為了實現自己的遠大抱負,他毅然辭職,前往上海發展。
1997年3月,王申請到上海海潤國際廣告有限公司擔任廣告設計師,因為他曾在上海獲獎。在這里,他為LG空等設計基礎扎實的企業成功策劃了整體廣告。短短半年時間,他從一個普通的廣告設計師一躍成為公司的設計總監,月薪一下子漲到3000多元。
職位變了,工資高了,但王走過上海那排高樓總覺得壓抑:你一輩子都在為別人打工嗎?就在這個時候,他聽說了一件事:深圳的一家飲料公司,因為某品牌系列產品的注冊商標低俗,投放了大量廣告,產品不僅沒有火起來,公司也陷入了困境。在經歷了一段痛苦的經歷后,公司請了一位商業規劃師進行診斷,認為公司失去了商標。之后策劃把公司的飲料商標換了個新名字。經過一番廣告宣傳,公司的飲料迅速走紅,一舉走出低谷。
這件事讓王的心里忐忑不安。他認為:一個小商標就能讓企業起死回生。如果注冊商標并銷售出去,是否既能滿足企業的需求,又能賺到合理的錢?但是什么樣的商標注冊能賺錢呢?一天,王偶然看到另一則新聞,說是臺灣省某企業以27萬元購得“祥林嫂”商標,并將其用于米酒等產品。這個消息給了他很大的啟發,他突然想到:“祥林嫂”可以注冊商標,那么“木桂英”就不能注冊嗎?“穆桂英”是一個著名的歷史人物!
然而,當王高高興興地去工商局注冊商標時,工作人員告訴他:目前,國家不允許個人注冊商標。于是,王找了一個朋友開了一家公司,用他的名字在上海注冊了他的第一個商標——“木”。當時他的朋友還覺得他很可笑,覺得花幾千塊錢去注冊商標沒有意義,沒有用,只是扔錢玩玩而已!然而,就在王注冊商標“木”幾個月后,浙江溫州的一家紡織公司上門,以6萬元的價格買下了該商標。本來公司也在看“穆”的潛在商機,但當他們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時,發現王搶先了一步。該公司不得不咬緊牙關,花錢購買商標。
注冊一個商標花了2000,一眨眼就賣了6萬。朋友看到王像變魔術一樣發了財,就嚇壞了,纏著要跟他合作,說:“商標這么賺錢,那我們干脆多注冊商標。我會投資你的運營!”然而,王婉言謝絕了朋友的好意,決定回鄭州創業。
注冊商標大量搶注,財力無窮
1998年,王辭去工作,回到鄭州。回去后他了解到,河南大部分企業都沒有商標注冊意識,產品經常被別人注冊,只記得和注冊人談判或者打官司,最后往往要付出很高的代價。由此判斷,商標在中原大地上還在孕育著巨大的市場。經過策劃,王開始成立自己的公司,專門設計商標,然后進行注冊和轉賣。
然而,開辦這樣的公司需要很多錢。他向別人借錢,但人家聽說他要拿錢注冊商標,就不解地問:“物品可以買賣,商標怎么買賣?”你不是明顯在往水里扔錢嗎?當這筆錢還沒有借來的時候,王不得不向父母解釋做大生意的想法:“爸爸媽媽,我的生意很大。你可以借我幾萬塊錢。如果我還不起,我就給你‘打工’還債!“看到兒子自己創業,父母不得不咬著牙給他3萬塊錢蓋房子娶媳婦。
有了這三萬元,他又向別人借了幾萬元,又用自己多年的積蓄,王立即著手建立商標交易中心。然而,當他去工商局登記時,被拒絕了。工商局的人告訴他:目前國內有交易中心字樣的機構必須經國務院批準,個人不得設立交易中心。
商標交易中心無法成立,不允許個人注冊商標。王陷入了一陣子的苦悶之中。想了想,他還是只能利用朋友公司的法律地位注冊“真衛龍”“真酷”“東方紅”“仰韶魂”等十幾個品牌商標。
2000年春,王注冊的商標被正式核準。然而,他這次沒那么幸運了。這些商標注冊后,不僅沒人管,他父母也來指責他,說他不做生意,不亂花錢。憤怒的父親詛咒他,痛苦地離開了他。
父親的責罵使王突然感到很大的壓力。他問自己:我真的做錯選擇了嗎?想了好幾天,他終于意識到,自己的注冊商標之所以被忽視,是因為缺少一個交易平臺。注冊了那么多商標,外人不知道有什么用?他開始耐心等待機會,特別期待國家相關政策的放松。
終于,等到了王的機會。2001年,中國《商標法》修訂實施。商標申請的主體從原公司擴大到自然人,持有人可以轉讓和變更其商標。這個消息太讓王激動了。他拿著身份證,想了十幾個點子,一口氣注冊了“大河之春”、“百年道德化”、“老狗”、“鱷魚”等商標。他知道馳名商標的搶注屬于惡意搶注,法律禁止。所以他的目標大多是上升期具有深厚歷史人文色彩的項目品牌,比如《德化百年》、《大河之春》;而且在別人意識到自己的價值之前,先注冊“老無賴”、“鱷魚”、“東方紅”等品牌。一旦對方醒了,一定要從他那里買,一定能賺很多錢。
2004年7月21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在北京召開了以“點燃‘我能’時代”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于是,Global Connect開始全面推進“我能”這個主題。先是中國乒乓球隊代言,然后名人輪番上陣。一度,“我能”的廣告遍布全國。據此,敏銳的王搶先一步,迅速將其注冊為飲料、食品、運動器材和洗滌用品的商標。今年鄭州建都3600年,王別出心裁地申請注冊“商魂3600”白酒商標。2004年,網絡歌曲《老鼠愛大米》傳遍全國,尤其是在春節聯歡晚會上這首歌發布后,《老鼠愛大米》在民間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王靈機一動,立即將“老鼠愛大米”這句話注冊為食品商標……就這樣,從1998年到2004年,王一生收集了大量有內涵的詞匯,并將其注冊為商標,積累到100多項,僅注冊一項就花了20多萬元。
王手里握有那么多“預期”財富,卻無法成立商標交易中心,于是他于2005年1月19日與朋友合作,利用公司合伙人身份在鄭州成立了第一家商標超市。商標超市開業后,其標新立異的經營方式立刻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消息被媒體報道后,他接到各企業的電話,有的問他品牌名稱,有的則討論合作意向。同時,為了推廣商標,他還建立了個人網站,將注冊商標搬到網上出售。不久,溫州一鞋店老板通過網絡很快看中了他的注冊商標“真衛龍”。經過協商,他終于成功轉讓了4.5萬元。
第一筆交易成功后,客戶來找他談轉讓事宜。他注冊的“確實很酷”商標,本來和紡織品關系密切。然而,在王將其注冊為冷飲商標后,幾家飲料公司同時看中了它,并且都提出了轉讓要求。最后,王以8萬元的價格將其轉讓給杭州一家飲料公司。之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推出的“我能”商業計劃書被評為2004年中國最佳商業計劃書,“我能”商標崛起。面對前來洽談轉會事宜的北京匯源果汁公司,王以500萬元的高價收購其注冊商標“沃能”。“老鼠愛大米”價格從300萬元飆升至3000萬元。后來福田食品和克農巧克力公司愿意出價到100萬,他一直沒有出價。他注冊的《不管》(楊坤名曲)等品牌商標也很快被河南一家外資企業租用。
違反公憤,“逆向行為”引發討伐
有王經營的各種商標,包括“老鼠愛大米”“沒關系”等流行歌曲名稱,“夢里閣蘆葦”“離開中國”等諧音歌手名稱商標,企業項目商標。王急著注冊各種商標轉賣賺錢,最后引起業界震怒,被很多人攻擊。
“百年德化風情購物園”原是宇通旗下的房地產商業地產項目。2005年3月,隨著香港新鴻基集團與宇通簽署合作開發協議,鄭州德化街商業價值迅速飆升。然而,就在這時,王趁品牌價值不斷上升之機,將房地產品牌“百年德化”注冊為白酒品牌商標。宇通負責人聽說自己的項目牌子被人蹲了,先是震驚,然后暴怒:“真的是這樣嗎?”王生病了..."
在唱片公司的“網絡創作歌曲之王”楊的“老鼠愛大米”被王搶注為商標后,該公司總裁鐘憤怒地指出:“雖然我們很想擁有“老鼠愛大米”的商標,但如果我們高價從王手中買下這個商標,無異于鼓勵他忘義。”歌曲作者楊也憤怒地表示:“老鼠愛大米”應該是全世界愛好者共同擁有的商標,屬于大家共享的無形資產和共同財富,但王卻把“老鼠愛大米”據為己有,公開出售。他這種牟取暴利的行為真是惡心!"
很多人甚至說王把他的商標定價在1000萬元或3000萬元。有多少企業愿意付出這么高的代價?以這種方式搶注商標牟利,顯然是市場經濟的不道德行為。這和投機有什么區別?!
然而,業內人士對王的做法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市場經濟允許競爭,不反對某些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經營“商標”;王的這些行為不能簡單地說成是不道德的炒作,對于那些不注重保護自己商標的人來說也是一個教訓,對社會、企業和個人的商標意識的保護和培養都將大有裨益。
得知自己公司的商標出現在王的超市,公司負責人感慨地說:“應該承認,像我們這樣麻煩的人太多了,我們沒有注意到商標的重要性,當我們意識到它的價值時,已經太晚了。買吧,不要浪費錢,也不能把這種懦弱咽在心里……”然而,在得知你的商標被王注冊為商標后,一些企業揚言要與他打官司,以“懲罰”他的商標注冊。
王的行為是違法還是犯法?根據我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一個商標獲得注冊證書大約需要18個月的時間,最終仍存在不予核準注冊的風險。相比之下,注冊商標轉讓只需要半年時間,基本沒有不被認可的風險。對于企業來說,尤其是新成立的民營企業,迫切需要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中使用注冊商標。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王之所以能夠多次成功轉會,就是因為他看到了這個潛在的市場需求。一位法律專家表示:“其實外人認為他是在投機,但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他是在投資,不能用簡單的道德標準來看待這件事。”
面對批評和討伐,王聲稱:“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老老實實辦事。怎么了?”我的行為可以喚起公司保護自己品牌的意識!”至于一家公司打電話說要在法庭上見他,他淡然一笑,說道,“我歡迎他們隨時和我談判。”他強調:“有人認為我做的是賺錢的生意。除了注冊一個名字,我什么都不用做。但是他們哪里知道我注冊一個商標需要幾千塊錢和很大的精力?我不考慮它的銷量。畢竟這也是生意!如果我注冊了大量不被企業認可,無法轉化為價值的商標,我會不會血本無歸?!"
負責編輯:李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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