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如何應對商標搶注
2021-02-07 15:17:46
上標——中國商標交易的領先品牌;商標轉讓,專注于商標轉讓注冊平臺14年,商標注冊轉讓金額在全國遙遙領先,商標注冊,商標費用,商標注冊時間_商標轉讓流程,商標買賣,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嘉興/溫州,熱線:document . write(is phone);
在市場經濟不發達、媒體產品不直接參與市場競爭之前,媒體在很多領域享有特殊待遇。然而,隨著媒體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媒體數量急劇增加,商品屬性日益突出,隨之而來的是惡意搶注的頻繁發生。這時候就需要把媒體產品變成商品,在商標法中尋求保護。漢代吉翔傳中有一句話叫“先發制人,后發制人”。同樣,以傳遞信息、傳承文化為使命的媒體,面對商標搶注,也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識,及時將自己擁有知識產權的名稱和標識注冊為商標,以商標的力量鞏固和宣傳媒體品牌。哪些媒體徽標需要注冊為商標:
媒體的名稱、縮寫和標識
媒體分支機構的名稱、縮寫和標志
媒體子品牌,如渠道、專刊、專欄的名稱、圖形標識等。
其實不同的媒體類型,不同的層次,不同的地域,對應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是不一樣的,商標資源的地位當然是參差不齊的。注冊哪些標志是必須的,要根據媒體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媒體應在哪些類別中注冊商標:
中國的商標注冊和保護是按類別進行的。現行《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
對于媒體來說,如果按照媒體涉及的類別進行注冊,那么重點應該是第16類印刷出版物、報刊,第35類廣告傳播、廣告代理、廣告策劃,第38類廣播電視、新聞代理?第41類:圖書出版、在線電子書和雜志出版、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記者服務等。注冊成功后,報紙、期刊、電視節目等媒體的一般產品可以受商標法保護。
如今,越來越多的媒體正在醞釀和實施多元化發展的道路。經過幾年的發展,一些率先踏上“破冰之旅”的媒體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這些延伸產業鏈的商標注冊保護不容忽視,及時申請相關類別的注冊商標是保護其無形資產的有效途徑。媒體申請商標注冊需要注意什么?
盡早申請注冊
我國《商標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兩個以上商標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應當先對申請的商標進行初步審查并予以公告;當天申請的,初步批準并公告使用前一商標,駁回他人申請,不予公告。”這意味著商標注冊應該盡早啟動,商標注冊的“申請在先”原則不會因為申請人是公眾廣為人知的知名媒體而破例。
注冊范圍適度擴大
對于媒體來說,除了注冊與品類和延伸產業品類相關的商品和服務的商標外,還需要注冊適當的防御性商標。很多媒體在各大類注冊核心品牌的做法值得借鑒。雖然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但各種注冊可以以“鐵桶”的方式保護商標,是完全避免他人搶注、保證媒體品牌的顯著性、提升品牌價值的最有效手段。
將擁有知識產權的名稱、縮寫、圖標、子品牌注冊為商標,妥善進行防御性注冊,及時擴大商標保護范圍,構建商標“防火墻”,往往是商標注冊保護的理想狀態。但實際上,大多數媒體的商標保護工作并不到位。商標一旦被他人注冊,必須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
冷靜應對,抵制炒作
當媒體發現自己的標題、logos、名牌欄目等。已經被別人蹲過,他們應該先冷靜地處理他們。一方面,和平的態度有利于深入了解事實,判斷發展方向;更重要的是,對搶注人的炒作說不,可以有效抵制“專業競標者”不斷高漲的炒作,達到靜態剎車的效果。
不要錯過不同意的機會
商標注冊要經過提交申請文件、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注冊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在我國,有權審批商標注冊的國家機關是國家商標局,但《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可以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公告期屆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登記,發給商標注冊證,予以公告。”這意味著抓住異議的機會是媒體不能錯過的阻止注冊商標被注冊的機會。因此,在得知他人已注冊商標后,應及時就異議事宜咨詢專業商標代理機構,并在初審公告后立即提交異議申請及相關證據材料。
企事業單位通常不會安排專人定期瀏覽商標局的公告信息,容易錯過異議的機會。因此,委托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對自己的商標進行全方位監控,成為企業應對商標搶注的必要措施。優秀的商標代理機構不僅可以在第一時間掌握商標公告的信息,還可以組織編寫專業的、有說服力的異議材料,異議的成功率肯定會大大提高。
爭創馳名商標,加強保護
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廣為人知、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鑒于馳名商標的高知名度、廣影響力和高商業價值,根據相關國際公約,我國對馳名商標實行特殊保護。
現行《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注冊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在中國未注冊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馳名商標,不予注冊,禁止使用。申請注冊的不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他人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造成該馳名商標注冊人利益受損的,不予注冊,禁止使用。"
這意味著,如果媒體可以通過行政或司法途徑將標題、標識、名牌欄目等商標申請為馳名商標,即使該商標尚未注冊,也有權禁止他人為相同或類似商品注冊和使用類似商標;馳名商標在被認定前已經注冊的,不僅可以享有上述未注冊的馳名商標的權利,而且有權阻止他人在不同或者類似的商品和服務范圍內注冊類似的商標。
上一篇:對商標搶注熱的冷思考
下一篇:商標保護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