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銷和商標撤消的區別
2021-02-07 15:20:31
(一)撤銷注冊商標的概念
撤銷注冊商標是指商標不符合注冊條件但被注冊的,商標局可以依職權或者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第三人的請求撤銷商標的制度。《商標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或者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二)注銷注冊商標的原因
1.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違反《商標法》第八條(即商標禁止條款)的規定。
2.注冊申請人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的。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虛構、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偽造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文件的。(2)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采取抄襲、模仿、翻譯等方式。,他人已經為公眾所知的商標被注冊。(3)未經授權,代理人以其名義注冊委托人的商標。(四)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注冊權的。(五)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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