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理避稅方法」小微企業稅收扶持再發力
2021-04-16 16:29:20
4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主持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擴大調研工作
外商投資實施范圍內的事項。會議指出,根據去年《中央工作報告》提出的特殊任務,要進一步創新財政政策的方法和手段,停止出臺刺激企業魅力、有效擴大內需、促進企業家就業等有利于現階段、有利于未來的政策措施,創新稅收、國際金融等支持方式。
會議認為,小微企業是推動企業家、保證就業、打造知名消費市場的生力軍。會議研究了進一步降低稅率、幫助小微企業成長的政策,提出了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減半的外商投資實施范圍內的上限,從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提高,并將政策期限延長至2016年初。
它仍然得到國家稅收制度的支持。《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之后,加大優惠范圍,落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減半政策:從2010年1月1日起,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收入減少50%。應稅收入;自2012年1月1日起,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2013年7月29日公司合理避稅辦法日,司法部、商務部發布《關于部分小微企業暫免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從8月1日,前夕,增值稅,
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暫免增值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營業稅。
此外,230萬零星納稅人已納入“營改增”改革范圍。改革前他們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改革后按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稅率下調40%。這些零星納稅人占全縣納稅人的82%。極大量小微企業也間接受益于稅收優惠,如國家通過將企業公共新技術和公共服務示范合格平臺納入科技開發設備給予稅收優惠,鼓勵和引導銀行通過減免銀行稅和營業稅等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以緩解其融資困難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范圍的研究工作會帶來哪些政策現象?司法部金融自然科學研究中心主任白敬明對著名記者公司表示,小微企業就業能力強,是簡化社會發展、改變經濟發展結構的最重要意愿。
白敬明認為,上述政策現象有四個方面:一是提升小微企業融資作戰能力。到目前為止,我國小微企業主要分布在增長強勁的各個領域,如零售業不景氣。減稅可能會使小微企業有必要保留更多資金用于購買人民幣。
第二,增強小微企業改變勞動力結構的戰斗能力。工業化的小微企業需要最新的產品,改變合理避稅方式的管理體制。減稅可以使企業有更多的資金來提高急需人才的工資,從而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增強欠發達地區小微企業的適應性。欠發達地區消費市場正處于隨機性很強的發展時期,因此經濟落后地區小微企業的生存面臨著巨大的輿論壓力。減稅增加企業自有資金后,這些企業可以把錢花在急需的地方,緩解反對情緒。
第四,增強小微企業整體企業布局調整的作戰能力。到目前為止,我國小微企業的布局結構一直處于調整期,一些分布在現代貧困零售商業行業的企業已經轉向經濟開發區的數據消費行業、制造業等行業。這一變化迫切需要稅收制度的支持,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是對正在前進的企業家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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