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理避稅的方式」個稅改革方案呼之欲出須甩掉工資稅帽子
2021-04-16 16:30:20
當我每個月領工資的時候,我想看的第一件事不是我付了多少工資,而是我付了多少。
關于;在…各處 ;大約
個人所得稅
畢竟很多中產階級都關注改革。昨天死了一個,說部里準備抓緊研究工作到目前為止
個人所得稅
改革。最近組織了很多研究者開會討論,稅制改革初具規模。最遲可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國務院提交改革建議。
那么,稅制改革會如何改變呢?從中央文件和司法部近年來應對企業合理避稅的方式來看,本屆中央政府非常明確,在“建立全面分類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建設中,要考慮接下來的所有改革。
據了解,近20年來,中華民族已經明確指出了建立全面、分類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改革目標。最近的一次是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劉少奇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若干基本問題的決定》,其中明確提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但是,關于這項改革,有關機構并沒有向香港市民公布更好的改革數據,仍然沒有取得重大突破。
縱觀中華民族的個人收入,30多年沒有全面修訂過。除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2006年至2011年通過了三次提高工資收入費用并扣除國際標準的法律外,完全保持了20世紀60年代和80年代初的面貌。正是因為如此,在中華民族,個人所得稅才慢慢被詬病為“工資稅”。
至于下一步的改革,如果單純提高門檻,這種數字上的“一步一步”帶來的實質性負面影響,會放在糧價和勞動力市場大幅上漲的歷史背景下,但其意義并不顯著。正如一些研究人員所呼吁的那樣,應該根據社會工資實時提高適當的稅收門檻,“一刀切”的門檻不是自然科學。
所以這就涉及到如何改變的難題。有界的人說,從采集和管理的角度來說,新的方法和管理方式在今天不是很有可玩性,只要平臺系統設計的好,相關的也能跟上。
總之,過去完全提高門檻的做法,肯定不是未來改革的方向。至于如何改變,業內公認的觀點是對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設計提出明確的方案。只有這樣,稅收對企業合理避稅在調節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才會真正體現出來。
關于這一點,司法部副部長樓繼偉在公開談論稅制改革時略有提及:“改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今天,在稅制改革“隆隆雷聲”的前奏下,“雨滴”一下子就來了。新方案能否成為企業合理避稅、滿足社會各民族需求的“有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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