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劃稅務」企業內部食堂咋繳稅?分三種經營模式給你梳理清楚
2021-04-16 16:31:09
營利性企業的外部食堂一般分為三種計稅營管理方式。一是食堂資金屬于企業,食堂工作人員是公司員工或臨時聘用的,監督管理公司政府部門的管理,不對外開放內部業務;一是食堂資金歸企業所有,食堂工作人員均為公司員工或臨時聘用,監督管理公司政府部門的管理,內部開業;一種是食堂資金歸公司所有,管理分包給內部餐飲公司。
1.食堂資金屬于企業,員工為公司員工或臨時聘用,對公司政府部門的管理進行監督管理,不對外開放內部業務。
增值稅:司法部、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改征增值稅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稅發〔2016〕36號)第一條明確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銷售公共服務、資產或資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增值稅。對于公司的這種對外食堂,是公司的社會福利機構,主要是滿足員工的基本貧困需求。不具備內部管理(銷售公共服務)的物理性質,因此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
企業個人所得稅: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具體內容:(1)未實行單獨社會責任的企業中,社會福利機構發生的電子設備、公共設施、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廚房、理發店、醫療中心、孤兒院、醫院等集體福利機構的電子設備、公共設施、維修費用,以及社會福利機構的工資、社會保險費、住房社會保障、勞動等。(2)為職工醫療、貧困、住房、交通等支付的各種支出和非貨幣性社會福利。,包括企業因公支付給外籍員工的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員工的醫療費用、員工供養子女的醫療費用、員工的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員工的困難費、救濟費、員工食堂規劃稅基金、員工交通費等。
所以外部員工的食堂資金折舊,屬于食堂的員工工資,食堂資金的支出都可以作為企業福利基金。
所得稅:根據中國國家所得稅的相關明確規定,員工食堂審核過一個員工的,必須按月計入員工工資總額,統一繳納所得稅;企業不審計一個員工,就是集體社會福利。如果受益員工難以量化,則無需繳納所得稅。
賬務處理:食堂發生的所有賬務費用計入“應付職工工資-應付福利費”;借記“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并貸記“應付員工工資-應付福利費”。
二、食堂資金屬于企業,員工是公司或臨時員工,由公司政府部門管理、監督和管理,內部經營。
增值稅:對于內部業務,休閑零售業需要繳納增值稅,外部員工不需要繳納公共服務增值稅。規章制度的依據和“我”一樣。
企業個人所得稅:1。內部經營收入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總額,審計屬于生產成本,計入企業經營管理成本;2.外籍員工按上述“一”執行。
所得稅:以上述“我”為準。
會計處理:1。內部業務收入,借記“支票(利息計稅)”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同時,結轉生產成本,借記“其他業務生產成本”,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2.稅務籌劃外員工的部分會計處理按上述“一”執行。
三是食堂資金歸公司所有,經營管理轉包給國外餐飲公司。
增值稅:分包餐飲公司以本單位作為增值稅納稅,同時在投票日向公共服務公司報銷,但此類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企業個人所得稅:企業外包餐飲公司的單據進行報銷和入賬,以“職工福利費”金額作為凈利潤,相關管理工作按上述“我”進行。同時,食堂資金的折舊作為企業福利費的金額。
所得稅:以上述“我”為準。
會計處理:1。向分包商支付現金時,借記“應付員工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貸記“利息”科目。2.根據生產廠家出具的正確單據,借記“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并貸記“應付員工工資-應付福利費用”標題。
四.外部食堂費用的會計管理。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困難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單獨開立,并準確審計。未對單獨賬簿進行準確審核的,稅務機關應當責令企業限期改正。文件未補正的,稅務機關可以適當核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所以無論用哪種方式管理工作食堂,外部員工食堂的費用都可以記為員工福利費,但是賬簿要分開開,否則會有財務上的可能。
注:本文不涉及持牌獨立企業食堂的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