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稅」房屋出租應繳房產稅 心存僥幸被處罰
2021-04-16 16:31:29
案例描述:最近,
北平上海金融稅
地租
檢查員在可能性回答中發現一家公司將在二樓
房屋出租
幾個單位使用,取得的地價收入只交營業稅,房產稅不核定。對此,檢查人員對相關政策進行了政治宣傳,對公司征收了額外的房產稅和滯納金,并處以未繳納房產稅50%的罰款。
稅務
研究:根據《房產稅組織法》和我省房產稅相關政策,房產稅按房產原值的30%扣除殘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的地價收入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收為12%。房產出租期間,無需按房產原值同時繳納房產稅。同時,根據
營業稅組織法
”明確規定,房地產出租應按零售業-租賃業繳納5%的營業稅。但是
稅務
機構檢查發現,部分中小企業繳納房產稅較少,在出租房產時,會借助其他稅收標的發票,以約定的地價向承租人開具,只繳納5%
營業稅
,不交12%的房產稅。而上海租的中小企業,因為有發票,所以不在乎。
回應是,
稅務
工作人員被提醒納稅。房產出租違法的,應繳納12%的房產稅和5%的契稅
營業稅
還有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大部分教育附加費,
稅
,并提供給承租人
私房
租賃發票。用其他發票代替的做法使承租人難以獲得權利
草稿
入帳,并帶給承租人
費
可能性,同時也留下了稅收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