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合理避稅」如果假的發票來自稅務局,該怎么辦?請看如下判決及簡要評述
2021-04-16 16:32:26
營改增對建筑服務業各個領域都有深遠的負面影響,所以建筑企業的財務人員不言而喻,一般來說,中小企業的會計也需要了解一些建筑服務業的增值稅政策。沒有,偶然看到一個合同,覺得建筑服務增值稅政策基本都在這里了,偷偷說了一下自己的看法。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首先,翠花,上圖
二、文章研究
(一)承包方式(工程造價)
1.項目承包
根據《建筑法》等相關規定,建設工程分為發包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三方。合同也可以分為三種合同:工程合同、專業知識合同和勞務分包合同。發包人與總承包人簽訂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先前由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簽署。上圖所示的合同是總合同。注:為便于表述,在以下表述中,乙方的一體化稱為雇主,甲方的一體化稱為總承包商。
根據本次營改增文件中的明確規定,1)如果總包商是一般納稅人,只能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建筑服務營業額為銷售建筑服務所得的總價和額外費用,工資合理避稅,但不包括符合條件的中央政府基金會或行政服務類票價和以委托方名義出具文件代表委托方收取的現金。增值稅11%。2)總承包方為零星納稅人的,不允許采用粗計稅方式,營業額為總價和額外費用扣除分項付款后的金額。征收率為3%。
2.合同勞動力和材料
根據這份營改增文件的明確規定,如果一般納稅人(必須是一般納稅人)采用:1)合同結算方式(即合同不含材料或僅提供輔助材料);或2)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法(即乙方單獨購買電子設備、材料、電力系統等)。)出售建筑服務;或者為老工程項目提供施工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納稅。應稅營業額為:總價和額外費用扣除分包合同后的金額;征收率為3%。
以上示意圖中的合同為勞務和材料承包,開工周不是2016年4月31日(舊工程項目國際標準)結束,不符合適用簡易納稅方式的三個條件。如果總承包商是一般納稅人,必須適用一般納稅方式。
(2)建設項目
1、鼠疫修復、墻面粉刷、砌體拆除
營改文件財稅(2016)36號明確規定,建筑勞務包括工程建筑勞務、安裝勞務、修繕勞務、裝飾勞務等建筑勞務。其中:1)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進行修繕、加固、維護和改善,以恢復其原有效用或延長其使用壽命。2)裝飾服務是指對建筑物和構筑物進行改造,使其耐用或專門用于工程施工維護。3)其他施工服務是指除上述所列以外的各種工程施工維護服務,如鉆孔(打井)、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園林綠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構件搭設、爆破、煤層、地表附著物(包括沉積巖、土壤、砂層等)剝離和清理等。).
相比較而言,鼠疫修復應該屬于“修復服務”;粉刷墻壁應該是一種“裝飾服務”;砌體拆除應屬于“其他建筑服務”。有點亂?對不起,他們都是為建筑服務的。開發文件的玩笑!
2.地毯修理
根據《增值稅組織法》的明確規定,需要繳納增值稅,以提供增值稅工資,合理避免應稅勞務(原材料、修理修配勞務)。對于上述合同中“地毯維修”服務的細節,對“原材料維修勞務”繳納增值稅是合理的。總承包商為一般納稅人的,稅率為17%;對于零星納稅人,征收率為3%。
3.垃圾清除
這個服務有點糾結?2013年交通運輸業納入增值稅制度改革范圍后,各地對其的認識存在諸多差異。有的歸為交通運輸服務業,比如成都市增值稅改征增值稅政策的回答(下)。七:“建筑清渣費”和“垃圾清理費”是否屬于營改增范圍?答:“清渣費”、“垃圾清理費”屬于交通行業。部分劃入裝卸服務業,收集溫州稅收“營改增”試點問題(2012)。第一部分14 .從事“垃圾清運”業務的環衛機構是否納入體制改革范圍?答:“特殊倉儲服務”下的“裝卸服務”納入體制改革范圍。
結合這份全面推進增值稅轉增值稅體制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我認為歸入交通運輸類更合適,更有資格。國稅發(2016)36號明確規定,運輸服務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旅客運送到中轉站,使其內部空頭寸發生轉移的商業、娛樂活動的合理避稅行為。提供垃圾清運服務的全過程是利用運輸工具(如垃圾清運車)將貨物(垃圾)從施工現場拉到指定地點填埋或處置的步驟。內部空之間的位置轉移是確定的。符合運輸服務的定義和構成!
(3)合同定額
如果工程中小企業本月已經有單筆業務,是否可以適用小微中小企業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和福利待遇?需要根據后續情況確定!根據國家研究所的說法
金融事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轉型體制改革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新聞稿(國家稅務總局)
金融事務
局方新聞稿2016年第23號)明確規定,
增值稅
零星納稅人銷售運費,繳納合理避稅提供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原材料、修理修配勞務(按季繳納9萬元),銷售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勞務、資產(按季繳納9萬元)。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中型企業臨時豁免
增值稅
外資。
根據以上示意圖中的合同:1)總承包商為零星納稅人的,7月、8月、9月總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可免征增值稅;7、8、9月份總營業額超過9萬元的,繳納增值稅。合理的工資避稅2)總承包方為一般納稅人的,可以不免征增值稅。然而,如果進項稅和銷項稅繼續發展或計劃良好,它們不僅可能不納稅,而且可能為進項稅扣除留下可扣除的稅款。
(4)付款條款
1.分期付款金額
根據國稅發(2016)36號文件規定,建筑勞務和租賃勞務預付款金額的納稅義務為預付款日。即在上圖所示的合同中,當發包人提前收到20%的現金時,總包商已經發生了納稅義務。根據《文件管理必需品》及相關明確規定,如果發包人要求總包商出具增值稅文件,總包商基本沒有拒絕的權利。
2.最后一次付款的支付
總承包商在預付款金額(投票日)上違規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的,只能在支付尾款時進行尾款征收的納稅申報。當然需要注意的是,最終能否收到貨款,并不一定與納稅義務的發生(審批責任等)有關。).即使沒有收到最終付款,總包商也應在到期付款日的次月的審批月內進行納稅申報。
第三,一些想法
(一)一個合同,需要分成幾個銷售進行納稅嗎?
經過以上研究,可能會有讀者發脾氣:一個幾萬塊錢的小合同需要扔在這里?從謹慎的角度來看,是合適的。如果你不能把幾件事或幾筆交易放在一個合同里,一筆一筆地命名,你會認為合同是誠實的,從事了合同“名稱”上顯示的交易!
(二)能否從主要連帶責任中確定買賣的本質,進而確定納稅責任?
如果你認為這個合同的主要責任是施工服務,那么后續的垃圾清運就是施工修復服務的次要責任,也就是附帶責任。然后說明:整個合同就是提供的施工服務!然后一個人謹慎消極的回應!但地毯維修畢竟可以由建筑服務的任何延伸來覆蓋。所以地毯維修要按照法律法規對原輔材料維修和更換人工繳納增值稅再銷售。
(3)這份合同是否是一系列類似于“一攬子計劃”的交易?
我覺得可以這樣確定!但為了簡化財務認定或管理,考慮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和實際操作:1。從稅務局方面來說,建議將其視為未經準確審核而兼營娛樂活動,按建筑勞務全額繳納增值稅(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總承包商可能會遭受一定損失)。2.從納稅人的角度出發,建議地毯維修的收入至少要單獨核算,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要繳納。剩余增值稅按建筑勞務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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