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怎么樣合理避稅」稅總解讀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辦法
2021-04-16 16:34:04
國家局發布了《非居民享受待遇必備協議》(以下簡稱《必備協議》),以方便納稅人和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理解并執行,現對“必要”解釋如下:
一、《必要》出版的歷史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5]27號),推進
金融事務
機構簡化行政管理和權力下放,整合管理,改善公共服務,并改善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約定待遇的管理。商務部一般聽取各種事前意見,多次進行實地調查,享有非居民
稅務協議
《治療管理的必要性(試行)》(國稅發〔2009〕124號)已全面修訂,特制定本《必要性》。
二,“必要”的實踐解讀
(1)擴展應用
《國稅發〔2009〕124號》明確規定了“必要”
稅務協議
在條款范圍內,基礎是中心,適用范圍擴大到國際運輸條款和國際運輸協定的稅收協定。非居民納稅人適用統一法律法規處理稅收協定和國際運輸協定的行政程序。
(2)取消行政事務審批
《必要》取消《稅收協定》(國稅發〔2009〕124號)中對非居民納稅人享受股息、貸款、使用權費、個人財產收益等行政事務的審批。《必要性》明確規定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約定待遇的基本模式是:由非居民納稅人單獨核定的,分別判斷如何合理避稅,是否符合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批,并將相關調查報告表及材料報送責任稅務機關。在袁泉扣繳和指定扣繳,非居民納稅人如認為符合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需要享受約定待遇的,應立即向扣繳義務人提交并提供相關調查報告表和資料。對于符合享受約定待遇前提的非居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約定代扣代繳,并將相關調查報告表和資料移交給主管稅務機關。非居民納稅人應享受約定待遇但未享受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稅務機關將對享受約定待遇的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進行后續管理。
(3)簡化信息的提交
針對行政事務審批模式下稅務機關經常要求非居民納稅人提供大量第一手證明材料,各地操作有效范圍不一的問題,普通納稅人如何合理避稅?《必要性》簡化了非居民納稅人在審批和享受約定待遇時需要提供的材料,減輕了非居民納稅人的負擔。非居民納稅人在批準本協議項下的待遇時提交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1.數據調查報告表。非居民納稅人需填寫《非居民納稅人稅收村民身份資料調查報告表》和《非居民納稅人稅收協定待遇現狀調查報告表》,適用于自身情況。除了結構性認證和數據外,其他數據的數據采集方式改為非居民納稅人填寫數據調查報告表,將大大減輕非居民納稅人的數據提供負擔。
2.架構證明和數據。非居民納稅人需提交協議另一方主管財政的政府出具的稅務身份證明。享受稅收協定國際運輸條款和國際運輸協定待遇的,可以用相關的聯合體法人證書或證書函代替稅務身份證明。難以提供前述證明的,視為不符合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此外,非居民納稅人需要提交與獲得相關收入相關的權屬證明資料,主要包括非居民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的全部營業收入,中國境內一般納稅人如何合理規避國際運輸、貸款、使用權費、個人財產利潤、各種勞務收入等收入。,以及與收入繳納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非居民納稅人從全國各地取得股息,股息支付人做出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重新分配股息的;非居民納稅人享受養老金、學生等條款,且難以提供與取得收入相關的合理避稅協議的,可以提供支付票據。
3.其他稅務學術文件顯示一般納稅人合理避稅。如果其他稅務學術文件明確規定非居民納稅人在享受特定條款稅收協定或國際運輸協定待遇時需要提交具體證明材料,非居民納稅人在批準協定待遇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非居民納稅人通過交付方式取得來自全國各地的股息或貸款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股息或貸款條款協議的待遇。應提供中間人的公開信,并根據商務部關于認定稅收協議中“無人受益”的新聞稿(商務部2012年第30號新聞稿)和商務部2014年第24號新聞稿證明非居民納稅人。
4.非居民納稅人另行提供的其他信息。非居民納稅人可以選擇是否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能夠證明非居民納稅人符合享受約定待遇前提的其他資料。非居民納稅人選擇提供其他信息的,有助于責任稅務機關了解和判斷非居民納稅人是否符合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非居民納稅人不提供其他信息的,不會對非居民納稅人批準享受約定待遇產生負面影響。
以下信息有助于責任稅務機關了解非居民納稅人是否滿足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享受分紅、貸款、使用權費、個人財產利潤條款待遇的,可以提供公司章程、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股權結構等,享受使用權費條款待遇的,還可以提供專利登記,確認一般納稅人如何合理避稅,版權歸證書;如果享受獨立人士勞動條款的待遇,可以提供注冊足球運動員護照或者足球運動員證,以及在全國范圍內的居留記錄;享受獨立人勞動(就業收入)待遇的,可提供全國戶籍記錄;如果享受教師和科研人員的條款,學校或科研政府機構的專業知識可以證明;享受畫家、選手條款的,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的中央政府間文化體育文化交流的批準文件或公益基金會、中央政府的捐贈證明;享受學生條款待遇的,可提供會員卡或實習證明。
根據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的協議條款的不同,上述材料應不定期或反復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雖然非居民納稅人可以免于重復向同一負責人的稅務機關提交本《必要條件》中明確規定的信息,以便在相同的條款和條件下享受約定的待遇,但非居民納稅人在每次進行納稅申報或扣繳義務人每次審批時,仍然需要在納稅申報單中審批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約定的待遇。
非居民納稅人符合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條件的,非居民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納稅申報或者扣繳審批,并提交與享受約定待遇有關的調查報告表格和材料。
(四)具體權利
非居民納稅人需要享受約定待遇的,只有在實行春季扣繳和指定扣繳管理時,才應立即報送扣繳義務人。非居民納稅人對證明其符合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負有法律責任;填寫真實情況的數據調查報告表,并提供必要信息中規定的信息。
扣繳義務人堅持取得非居民納稅人填寫的數據調查報告表和《必要條件》中規定的資料,并將其傳遞給主管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在非居民納稅人填寫的數據調查報告表中,按照非居民納稅人需要享受協議條款的規定,核對“一般納稅人如何合理避稅,扣繳義務人如何使用數據”的詳細情況。非居民納稅人符合享受協議項下待遇的前提下,應按協議扣繳。非居民納稅人未向扣繳義務人提出需要享受約定待遇的,或者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的信息和填寫的相關調查報告表中的數據不符合享受約定待遇的前提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外國稅法扣繳。
主管稅務機關應對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約定待遇的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并根據跟蹤數據檢查情況,采取要求補充數據、追征稅款、違法行為等相應管理政策。
(五)管理工作程序向后移動
取消行政事務審批后,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約定待遇的控制權轉移到活動現場。非居民納稅人上報的數據調查報告表與納稅申報或扣繳審批主表之間存在交叉核對關系。數據調查報告表所列數據不符合享受約定待遇前提的,不能批準享受約定待遇。稅務機關應加強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議待遇的后續管理,準確執行稅收協議和國際運輸協議,防止稅收流失的可能性,并明確后續管理規定將另行制定。
三.必要性傳播與政策轉型
《必要》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國稅發〔2009〕124號等文件同時廢止。在《必要條件》實施結束時,非居民納稅人已按照相關明確規定完成審批手續并獲準享受約定待遇的,將實施至審批有效期屆滿;非居民納稅人已按有關明確規定提出審批申請,但尚未完成審批手續的,按“必要”執行;非居民納稅人已經按照有關明確規定辦理立案手續的,按照本必要周第八條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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