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理避稅」營改增旅游業何去何從 行業協會這么說
2021-04-16 16:34:53
”“已經在全省試行,交通、電信、銀行、金融相繼納入體制改革范圍。作為一個貧窮的服務業,旅游業與我們的貧窮密切相關。面對“營改增”,行業會走到最后嗎?
昨天,中國旅行社協會就“營改增”對旅行社行業的負面影響致函部、國家局,要求解決“營改增”步驟中的部分困難。
來信指出,由于旅行社行業的普遍性,企業出入境項目中合理避稅的稅款無法全額抵扣,可能導致“營改增”政策具體實施步驟中企業稅負大幅增加。因此,司法部和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我局通過信函方式通報了企業的具體情況,并提出了相關建議,使相關機構能夠發現并解決旅行社企業在“營改增”制度改革中面臨的合理避稅的具體問題,并在第一時間改變相關政策,使“營改增”政策的節約落實到企業。
由于稅負增加,專用發票難以取得
“需要考慮,不然旅行社未來會大漲,知道會轉嫁給客戶。”上海大型旅行社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旅行社的做法是(收入-免賠額成本)*5%支付。比如“營改增”后,要按照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采購成本*稅額)繳納。但是,旅行社行業的采購成本,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廠家很少,主要是零星的納稅,所以旅行社的免賠額部分會需要降低,并且相應的
金融事務
合理避稅的負擔將極其沉重。
中匯稅務師經紀公司的鄒勝認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
增值稅
政策規定,旅行社行業幾乎會根據經營收入的多少來支付
增值稅
與目前的稅負相比,高出十倍,旅行社企業難以承受,只能轉嫁給客戶,將面臨7%以上的整體提價。
鄒生研究的主要因素是:占成本工程項目比重較大的交通費用雖然已經“按營增加”,但根據已經實施的“按營增加”政策,旅行社很難取得進項稅額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鄉鎮企業”的伙食費、入場費、住宿費等其他費用較為零星。即使“營改增”,取得專用發票的可玩性也小,很難抵扣進項稅;比如旅行社在管理入境業務時,只能獲取當地的簽證費賬單或單據,外國酒店和外國機構的賬單。
稅負有可能增加,合理避稅的法律法規仍存在問題
稅收負擔似乎增加了,一些旅游從業人員對行業內公共服務的監管提出了擔憂。
“這些提議都很清楚。從物理性質來說,旅行社是一種很差的公共服務。提供的產品是旅行社、酒店等各種元素的包裝,鐵路線路規劃的公共服務。因此,工程項目(如采購旅行社)的成本從營業收入中扣除。酒店等的費用。),明確按實際收入支付,也就是利息,但從監管操作的角度來看完全正確。”同時,一家大型旅行社的工作人員也認為旅行社的稅收負擔只能加重,忽視了自身行業由于非監管框架而導致業務價值不突出的現狀。
“營改增”來了,你知道已經做好了嗎?
中國旅行社協會發出的信《關于“增營增營”政策的建議》中的第三點提出:第一,中國旅行社協會提出將旅行社行業列為面向村民的貧困公共服務消費行業,全行業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保留部分成本
增值稅
利息政策,不包括債券,包括一個乘客應付的債券和外國收據。三是部分采取增值稅抵扣政策。
鄒勝認為,從中國旅行社協會的提議可以看出,“營改增”即將到來,但旅行社行業還是很猶豫,對增值稅的認識比較深,沖突不大。如果采用第一種方案,窮人零售行業的每個人都會學習,零售行業、餐飲等都會照章辦事,這無疑給那些想從窮人零售行業獲得一些投入的企業潑了一盆苦水。第二個建議,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那就永遠都是
增值稅
改增值稅,增值稅被增值稅吸收合并?“營改增邊境”最后一戰任重道遠!第三,他們中的一些人采用了投入扣除的一般稅收計算方法,這也與以前廣泛流傳的粗糙的稅收征收方法相反。中國旅行社協會的信從各個方面反映了公眾的權利
用增值稅取代營業稅
強有力的支持。
用增值稅取代營業稅
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企業管理的思路,增值稅交織的設計讓以前一些行業難以違規經營。這也是營改增給整個行業帶來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