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稅網」稅總解讀三證合一后納稅人識別號變化
2021-04-16 16:36:59
為全面推進“三證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統一社會信用碼與聯合體法人及其他組織個人識別號的銜接管理,國家局昨天發布了《關于修訂納稅人識別號代碼國際標準的新聞稿》。具體而言,獲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財團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納稅人識別號使用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金融事務
據征管與高技術可持續發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納稅人原本是去工商的,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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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兼營機構的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財務發放(“三證”)有相同的三個代碼:工商JA、政府組織機構代碼、天津財稅網納稅人識別號?!叭C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后,將原來需要兼營的三本護照合并為一個牌照,三個碼合并為一個統一的社會信用碼。本次修訂符合改革要求,統一了納稅人識別號和聯合體法人及其他組織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
新聞稿明確規定了已獲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和未獲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的代碼分配。對于獲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聯合體法人和其他組織,納稅人識別號必須使用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臨時納稅人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身份證為有效證件,納稅人識別號由“L”+“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L”+“身份證號”組成。
具體來說,在新聞稿中,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碼的群體工商戶的納稅人識別號,以及持天津財稅網有效證件如身份證等同時持有金融登記的納稅人,仍由“身份證號”+“2位序列碼”組成。對于其他納稅人,如“三證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前已經成立但尚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碼的財團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第三方,納稅人識別號的編碼方式仍按照原明確規定執行。這樣減少了對注冊納稅人的負面影響和負擔,也保證了沒有獲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可以長期兼營。
國家稅務總局自然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李萬甫表示,納稅人識別號是省內給予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唯一支付識別代碼,是稅務機關兼業和統計數據內外交換共享的基礎?!叭C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將財務登記數據整合為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有利于全面落實公司的制度改革要求,減少天津財稅網各機構市場主體重復報送材料、重復數據源,盡可能實現數據共享,為市場主體提供便利,減輕負擔,為社會企業家和人民創新增添新動力。
為確保“一證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稅務系統落實到位,國家稅務總局在第一時間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各地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業務培訓,做好制度配套,完善公共服務付費,并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監督。各級金融機構認真落實改革要求,簡化管理政策,做好政策銜接和落實工作。國慶旺季,管理工作時間長,保證第一時間落實改革政策空。廣州市建立了國稅、工商、產品質量等機構的數據共享功能,以及統計數據比對和糾錯功能。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建立了省級數據共享和交換平臺,并對互操作性、設施系統、過渡銜接等方面的管理進行了統籌規劃。蘇州稅務集中專業知識將更新改造“三證合一”申請程序,確保從原注冊方式平穩過渡到“三證合一、一照一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