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怎么報」營改增七個月減稅超兩千億元 減在哪些地方了?
2021-04-16 16:37:23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局統計顯示,去年前7個月,全省營改增整體減稅2107億元,其中:1-4月減稅847億元,月平均減稅212億元;5-7月累計減稅1260億元,月平均減稅增加到420億元。
作為中華民族供給方系統性改革中“去除生產成本”這一特殊任務下的一大舉措,為什么營增改革會造成如此直觀的減稅效果,去年2000多億元的減稅從何而來,如何看待個別企業稅負的增加?
“營改增中減稅的分子結構僅次于消除重復征稅。”上海交通大學公共事務與治理研究所副所長胡表示,由于營業稅是按定額計征,不允許抵扣增值稅或外購運費和公共服務所繳納的營業稅,導致重復征稅,而增值稅只按增值稅金額計征,因此減負的視覺效果更加明顯。
以零售業為例,在營業稅制度下,3%或5%的名義稅率表面上較高,但具體稅負卻遠高于名義稅率,導致名義稅率低、具體稅負重,此外還有從事公共服務過程中已經為外包運費和公共服務支付的增值稅或營業稅。雖然增值稅的名義稅率比3%或5%的營業稅高6%或11%,但從進項稅額中扣除銷項稅額后,稅負可能會低于營業稅,尤其是在多方案流通的生產性公共服務中,減輕稅負的視覺效果更為明顯。
稅率的降低除了不征收過多的稅外,也是減稅的一個因素。胡表示,我國零售金融行業增值稅稅率分別為6%和11%,高于營業稅稅率,但遠低于目前手工業增值稅17%和13%的基本稅率,為營改增和減稅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外,營地試點改革全面展開。為了保證所有企業的稅收負擔只減不增,不僅將現有的外商投資營業稅減免稅基本轉化為增值稅,還將根據增值稅的特點設計進口免稅和零稅率政策以及紡織金融行業老項目的過渡政策,為營改增和減稅提供政策保障。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自然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李萬甫表示,營改增試點方案不僅繼承了原制度要素中對外商投資的明確規定,而且制定了切實可行的過渡政策,體現了“確保所有企業稅收負擔不增不減”的良好意愿。改革沒有觸及原企業的稅收個人利益,如何打破不報稅的稅負生產布局,使所有企業特別是試點企業不會因試點而對稅負產生負面影響,并能享受到凈減稅的改革節省。
李萬甫表示,試點計劃將資產納入扣除范圍,涉及包括四家試點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和企業,是全面釋放營改“改革儲蓄”的PW式減稅措施。在評價改革試點現象和研究稅負變化時要考慮到這一點,否則風險評估不完整,如何申報納稅。
胡說,為確保所有企業的減稅和改革順利過渡,試點方案保留了減稅和免稅政策。雖然增加了系統設計和征管的復雜程度和未來改革的可行性,但不會繼續減少稅收,但可以幫助企業度過難關。從長遠來看,是“放水種田”,節約稅源。
據提前統計,三大企業1040萬納稅人中,稅負下降或總人口達到98.7%,而稅負僅增加1.3%。如果推廣到所有6000萬企業,稅負的增加是不容忽視的。然而,個別企業稅負上升的問題仍然需要認真研究和處理。
李萬甫認為,從營改增后期的具體操作專長來看,企業在運營后期往往無法適應機構轉型的變化,演繹功能和政策不到位。
營業稅
在體制下,稅負不公平、不適當,稅率差異帶來的稅收征管不一致等諸多環境因素會造成企業稅負波動,這應該是一個長期現象,最終會隨著試點改革的逐步推進而恢復連續性。
研究人員指出,
用增值稅取代營業稅
試點改革體現了供給側體制改革歷史背景下的減負政策,凸顯了體制改革對經濟發展、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再推進”效應。關于
用增值稅取代營業稅
企業動態稅負的變化要與企業未來可持續發展所必需的稅收制度自然環境綜合考慮,不能因為稅負的一次性變化而假設或任意討論營改增的是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