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核定征收稅務政策調整
2021-07-08 10:48:48
從外界看為什么出現這次核定征收稅務政策的調整?
讓我們來看看北京稅務局2018年10號公告,我們是否打開核定征收的潘多拉魔盒。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為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申請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的通知的有關規定。2018年第四季度國家統計局和稅率(財稅98號),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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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批準按月征收個人入息稅的核定征收個別工商業住戶:
生產經營月收入不滿2萬元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生產經營月收入在2萬元(含2萬元)至5萬元之間的,對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月收入不足2萬元的,按0.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營業收入在5萬元(含)至10萬元之間的,對20元以上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有的按核定征收率的0.8%征收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月收入在10萬元(含)以上的,個人所得稅。2萬元以上按核定征收率的1.4%計征。
2. 在市場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按月征收個人所得稅,月生產經營收入超過二萬元(含)的,對超過二萬元以上的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3. 納稅人每次繳納增值稅,到稅務機關申請發票業務時,發票金額達到按單開征增值稅起點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和其他稅費。超過增值稅起征點的部分,應按“497”的0.5%征收個人所得稅。
4. 本核定征收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3年第10號公告)同時廢止。
有人說這個政策應該廢除,因為這個國家沒有稅收和錢。讓我們看一看數據:
2017年,國家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實現稅收14.4萬億元。其中,國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分別為56萬億元、32萬億元和120萬億元。
2018年1月至9月,國家財政預算稅收127486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2.7%,國內增值稅比去年同期增長12%,企業所得稅比去年同期增長百分之十二點五。
個人所得稅比上年增長21.1%,增加11349億元。這個謠言可以不受攻擊地解決。
5. 隨著財政稅收(2018)98的出臺,核定征收的北京政策調整是相當正常的,但該政策第一條的稅收審批無疑是為了使一些機構成為好的、消費類個體工商戶稅收優惠進行避稅操作。稅收只能通過改變稅收方式來消除這種不規范行為。
6. 其他地方未來國稅跟進的可能性?
11月1日,“習近平:民營企業座談會講話”減輕了企業的稅負。要做好供方體制改革,降低成本,大幅度減輕企業負擔。我們需要增加減稅。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使其簡潔易行,增強企業的并購意識。
對于小型和微型企業,技術初創企業可以實行包容性免稅.根據實際情況,降低社會保障繳費名義比例,穩定繳費方式,保證企業社會保障繳費實際負擔大幅減輕。我們不僅要以最嚴格的標準來防止逃稅,而且要避免因稅收不當而導致的正常企業的倒閉。
7. 11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的通知》,財稅總[2018]174號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履行稅務部門職責,提出2(六)進一步支持和服務私營經濟發展的措施。
在他的講話中,秘書長習近平也提到:改善政策執行模式。無論一項政策的初衷有多好,都要考慮到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實際執行與政策初衷的差異,是否與其他政策有疊加效應,從而不斷提高政策水平。
8. 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提高勞動藝術和管理水平,加強政策協調,細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配套措施,促進各項政策的落地、完善和實施。讓民營企業從政策上增強收益意識。
去生產力和去杠桿應該對所有類型的所有權企業執行相同的標準。不實行不戴墨鏡的政策,不要求私營企業停止發放貸款。要按照國家宏觀調控的方向,提高政府部門的績效水平,避免在安全監督和環境保護領域的微觀執法過程中簡單化,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政策的實施不應“一刀切”。
根據改革監督工作的需要,對中央審議通過的產權保護、創業促進、公平市場競爭審查等民營企業改革方案進行專項監督,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民營企業改革的實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