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2021-07-08 10:49:05
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的納稅條件的變化要及時申報和調整核定征收率
1.?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的企業,經營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經批準征收的企業所得稅,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率。
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通知( 試行) 》 (國稅發〔2008〕9號)第九條的規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所得額的增減幅度達到20%的,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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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稅務機關根據核定的征收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范圍,經核定后,可以調整其征收范圍。
4.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也需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整。納稅條件發生變化,稅務機關不及時申報、調整的,符合規定的企業進行核定征管,就會產生稅收風險。5.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所得額的稅率,并使其符合規定。按規定納稅。
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不得違規擴大核定征收企業范圍
1.?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是指由于帳簿不完整、資料不全,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經稅務機關依法批準,采取合理方式征收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方法。
2. 企業所得稅的審核和收集有嚴格的范圍,并非所有企業都可以通過審批和收集方式收集企業所得稅。
3. 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確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方式。不得違反規定擴大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嚴禁按行業或企業規模“一刀切”征收企業所得稅。
4. 以下 18 種企業類型不適用核定的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疊加的企業,不執行稅收企業、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社會中介、股權(股票)投資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在 3000 萬元以上的,企業利潤率高于行業應納稅所得額最高標準的企業。
非居民企業,新設企業,享受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其他企業,應當按照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確定企業取得的轉移性財產收入。
三、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的企業不得利用不正當方式通過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稅負
1. 一些納稅人通過使用核定的征收方法,故意減少稅收負擔,從而掩埋了稅收的隱患。
2.?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的評估方式,稅務機關根據企業提供的有關業務信息,對企業提供的業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
3. 企業不按照規定及時向稅務主管機關報告與生產經營、收入、成本、費用有關的信息和變化的,稅務主管機關有權重新確定企業所在年度的征收方式。
4. 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新的考核結果計算、支付。
企業違反規定,造成少繳稅款的,由主管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