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費用」在鄭州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事項的變更登記
2021-03-26 14:14:10
(1)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申請名稱變更登記,應當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部門或審批行政機關關于企業變更登記的批準文件;
D.命名申請由“糖廠”或“超市”打印的,應提交屬于分公司的證明及其許可證復印件;
E.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f .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邊肖鄭州注冊公司提醒您,按照分級管理的標準,企業法人超越原登記機關的司法權限申請變更名稱的,應當由原登記機關審批,并及時中和審批程序和權限,然后報下級登記機關審批。
(二)住所和經營場所變更登記。
變更居住登記是指在原登記機關的行政區域內進行的變更居住登記。企業法人變更住所和經營場所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企業申請變更住所或經營場所的企業部門批準文件;
d .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擁有自有住房的,應附《產權證》復印件或相關房屋權屬證明;辦公用房重新分配的,應附權屬單位《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或權屬單位重新分配使用證明;租用辦公用房的,應附權屬單位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或相關房屋權屬證明及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租賃協議;租用酒店或酒店套房的,應附出租單位的許可證復印件或房屋權屬證明,以及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賃協議。
E.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f .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3)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時,應當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D.接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應及時免職);
E.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公司轉讓費;
F.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簡歷、公司轉讓費、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表;
G.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解聘文件;
H.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一、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 公司轉讓費用p>(4)經濟發展的實物屬性變更登記。企業法人改變經濟發展的自然屬性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護照: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部門、計劃機構、財政部門或國有企業管理機構審查同意的文件;
D.融資金融機構已認證。集體所有制企業和聯營企業變更為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應當提交《國有企業所有權登記簿》和驗資調查報告;
E.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f .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5)經營范圍和經營戰略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變更經營范圍和經營戰略的,應當在本部門和審批行政機關批準后30日內,持下列文件和護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企業部門的批準文件;
D.審批行政機關的批準文件;
E.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f .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邊肖告訴您,企業法人的實際資金比原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應及時同時申請變更登記。登記主管機關在審查企業法人減資申請時,應當對企業法人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戰略進行新的審查。
企業法人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時,應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該部審查商定的文件;
D.融資金融機構已認證。全民所有制企業提交《國有企業所有權變更登記書》;其他企業提交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調查報告;
E.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f .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7)職工總數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從業人員在原登記的基礎上增減,一般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他們應在年度白皮書中根據實際情況報告企業每年員工總數的變化,并將員工人數減少到8人以下。
(8)經營管理期內變更登記。
合營企業經營管理期限的延長,應在章程、協議或合同規定的公司轉讓費期滿前六個月提出,經合營各方或監事會討論同意后,報原審批行政機關審批。企業應當在行政機關審批后三十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原審批行政機關應當對表示同意的文件進行審批;
D.延長經營公司轉移費用管理期限的企業規定;
E.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f .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9)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根據不同情況,同時辦理增設分支機構的開業登記或者撤銷分支機構的注銷登記。分別按照分行開業登記和注銷要求提交相關文件。
企業法人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行變更登記。經批準后,持核轉文件向分支機構居民登記機關申請并行開業登記或注銷登記。應向原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有:
A.變更登記申請表;
B.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C.部門審核同意意見;
D.擬增設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該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證明和該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或者聘用文件;
E.企業法人許可證復印件;
f .其他相關文件和護照。
根據增設或撤銷分支機構的不同情況,按照開業登記或注銷登記的要求,向分支機構常駐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