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變更」完善我國公司名稱登記制度之解禁登記外名稱的使用
2021-03-26 14:14:42
中華民族現行的公司登記制度對公司名稱實行“一個公司,一個名稱”的原則,禁止公司使用記名名稱。應該說,這種做法有利于保障消費市場的社會秩序和買賣安全。但也要注意的是,過于嚴格的禁止有時會阻礙公司業務的發展,尤其是異地業務的發展,因為公司注冊名稱可能與異地公司名稱相似(這種現象在中華民族現行的注冊制度下可能會出現),受到地方當局的抵制甚至禁止。而且有時候全社會因為一些特殊的因素對一家公司形成一些嘲諷的稱呼,這些稱呼也可能演變成知名銀行。如果公司幾乎被禁止使用其生活習慣的名稱,它似乎不高興。在英國和美國等國家,公司除了注冊的公司名稱之外,還可以使用其他名稱。例如,公司名稱包括月份名稱、虛擬名稱、公司股權變更保留名稱和注冊名稱。在美國,除了注冊名,還可以選擇開戶名。因此,應該允許公司使用注冊名稱以外的其他名稱。
是解禁的“前提”,借鑒英美做法主要有兩個方面:要遵循“正確”原則。法律法規禁止使用公司名稱,不得作為名稱使用;二是說明責任。使用注冊名稱以外的其他名稱的公司,必須向原名稱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使用其他公司名稱的說明,由登記管理機關立案。否則,公司股權不得變更。
上一篇:「公司法人變更代辦」食品經營許可證不能少 一紙證明作用大
下一篇:「法人變更」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助力企業拓展全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