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變更代辦」公司注冊資金放松警惕 終成企業絆腳石
2021-03-26 14:16:20
注冊資本實收登記制度屬于原《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指企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金額,公司金融機構驗資賬戶中必須有相應的資金數額。工商登記注冊資本與大股東實收資本總額一致。
很多沒有專業知識的企業家在注冊公司的時候填寫注冊資本,認為這樣會提升企業的形象。沒想到這只會增加輿論對企業的壓力。只要完成實際支付,出具驗資調查報告,就能體現企業形象。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認股制下,公司大股東的融資責任只是有償的,而不是永久免除的。當公司經營管理發生根本改變公司地址時,公司包括債務人可以要求公司大股東支付融資款償還公司債務。
但《商務部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明確規定,《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后,生產經營單位“入賬資金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如果“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少于原始貼花資金,將打印增加的支出。基于上述稅收法律政策,注冊資本實收制改為認繳制后,公司只需根據大股東繳納的實收資本審批繳納印花稅,未繳納的實收資本不繳納印花稅。這個企業也要具體。
公司注冊資本的多少關系到企業的形象,但如果企業很難支付那么多注冊資本,填寫過多的注冊資本只會給企業帶來負擔,最終會成為企業的絆腳石,導致企業需要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