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經營范圍需要什么資料」香港離岸公司注冊流程有哪些?注冊條件是什么
2021-03-26 14:20:46
2018年1月,《香港公司(修訂)法》獲得通過,要求香港公司保留“最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以提高公司實益擁有權的流動性。根據這項經修訂的法例,所有在香港成立為業主的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要求更改業務范圍的資料除外),均須識別對其擁有基本控制權的人士,并保留“SCR”以供警方查閱。
為了滿足金融和軍事行動的國際要求,特別是組織的要求,信托或公司服務提供者必須向公司注冊處申請許可證,并且必須遵守“必要的最佳人選”原則,才能在香港經營和管理提供信托或公司公共服務的業務。
大部分香港公司的所有者將選擇全權管理最重要的控制人登記事宜,因為適用的公司必須指定至少一名人士作為聯系人(統稱為法定受托人)。但是很多中小企業和一個人很難達到法定受托人的要求,只能求助于有專業知識的機器公司來改變經營范圍。政府機關秘書需要哪些信息?
1.居港第三人是公司的大股東、常務董事或員工;
2.在香港注冊的會計師/立法者、信托或公司公共服務的持牌人。
在新的發牌制度下,信托或公司服務提供者必須向公司注冊處處長申請牌照,并須符合“所需最佳人選”的原則,才可在香港經營及管理提供信托或公司公共服務的業務。
以及注冊的前提條件。如果中小企業從事對外貿易,香港重朗公司的注冊會給中小企業帶來更好的絕對優勢。想了解香港重郎公司的詳細注冊程序,歡迎來掘金詳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