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范圍變更」執照吊銷不等于企業注銷,千萬別弄混了!
2021-03-26 14:49:31
“我的另一家公司,三個月前,
營業執照
已經被公安部門撤銷了,沒有業務。稅怎么還來找我?”接到稅務機關的通知,總經理趙很是不解。
青島棗莊迅馳拖車制造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范圍變更公司三年前被當地工商部門吊銷
營業執照
但稅務登記并未注銷。前段時間公司法人收到了催配額管理機關的申請表。
“三證合一”后,山西各地變更營業執照范圍的定額管理機關對工商、定額、地租數據進行了賬務核對管理。在這一步中,僅在青島市濟寧市和棗莊市的稅務單位就發現了128戶異常戶。
稅務處理有什么區別,如何區分納稅?
1、分清稅務機關到底參與了什么
企業注銷是指企業瀕臨死亡,法人地位有權終止,是企業的直接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明文規定,企業只有經過“成立清算組——出具清算調查報告——繳納稅費和工資——明確債權債務——注銷稅務——注銷工商——注銷金融機構”等一系列程序,才能完成注銷。"
注銷企業,要先進行清算,補繳應納稅款,然后依次注銷稅務登記和營業執照。在整個步驟中,稅務機關參與了兩個方案,程序對于工商部門來說太晚了。棗莊市稅務局副局長王曉婷說。
“一般來說,撤銷是工商部門對企業做出的片面的違法政策。它只是終止了企業的特許經營權。企業很主動,稅務機關很介入。對企業的基本涉稅權利和義務沒有負面影響。變更經營許可范圍。”王曉婷補充說:“如果企業同時持有營業執照,但拒絕同時辦理稅務簽發,稅務機關可以要求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不難看出,撤銷一般只是工商部門采取的片面政策。除非納稅方未履行相應的納稅義務,稅務機關一般很少參與。
2.你想繼續履行你的涉稅義務嗎
濟寧市稅務及稅務管理工作負責人李燕表示:“營業執照被吊銷后,雖然經營管理和娛樂活動受到限制,但公司的法人地位仍然存在,仍需履行相應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包括立即申報注銷和繼續報稅的義務。”
據介紹,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在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管理機關申報,并注銷稅務登記。同時,在撤銷后和撤銷前,應如期進行相應的納稅申報。
我不會問我有沒有交稅。在此期間,我沒有稅要交。我該怎么辦?
其實是沒有納稅的,這是企業經常面臨的問題。比如企業在籌建、免稅、清算過程中,或者企業清算尚未結束,甚至由于管理不完善導致企業未能支付收入或利潤。以上都不一定會引起稅收。
需要注意的是,零申報不是不申報,兩者不能等同。“零申報”是對企業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后是否實現納稅的說明。不申報就是違反稅收。”李延指出。本文開頭提到的李經理,因為不了解這個政策,沒有盡快注銷稅務登記,沒有如期申報,被稅務機關“接洽”。
但經過漫長的注銷程序,企業有權終止法人地位,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將慢慢消亡,因此仍需履行納稅申報義務。
3.注意責任人的差異
“無論是注銷還是撤銷,企業都要按照相關明確規定履行義務,否則稅務機關將給予相應的稅務處理。”李艷警告道。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納稅人,需在吊銷之月起1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對證件不正或不履行申報義務的企業,稅務機關派人調查核實無下落,難以強制履行繳納義務的,認定為異常戶。辦理完規定手續后,可以停止使用其稅務登記護照、證件領購簿和證件。
納稅人被列為非正常戶三個月以上,稅務機關可以申報稅務登記護照過熱,但企業應繳納的稅款仍會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