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注冊公司」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021-03-26 14:58:59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作為我國西部大開發可持續發展戰略中的一項關鍵稅收優惠政策,在幫助工商業、促進經濟發展和推進體制改革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通過對東西部一帶一路戰略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比較研究,本文將深入探討一帶一路一系列戰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嚴重缺陷,并就如何在西部大開發中不斷完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提出看法和建議。
2001年以來,國家針對一帶一路戰略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涉及企業所得稅、出口項目稅率、增值稅和農業特產稅(已取消)、耕地占用稅和出口相關電子設備稅等。這一稅收優惠政策對加強西部周邊地區的資金積累,促進經濟發展和更新,發展區域經濟起到了關鍵作用。
(1)我國西部新老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比較。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西部大開發稅制中范圍最廣、負面影響最小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其改變和重新分配企業所得稅的效果而聞名于世。
1.上一輪南沙注冊公司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2001 ~ 2010年)。
(1)對于西部周邊國家鼓勵的內資企業和外資,從2001年到2010年初,企業所得稅將下調15%。
(2)多數各族企業,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可對境內企業不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可在周邊地區免征或減征所得稅。
(三)西部周邊地區新設立的項目融資的交通、電力工程、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在企業安全生產當月內,內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免三減”;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免三減”。
2.當前一帶一路戰略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2011~2020)。
(1)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fl的企業所得稅。
(2)對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西部周邊地區新設立的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等企業,根據《司法部、商務部、海關關于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政策難點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202號)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明確規定可享受“二免三減”所得稅優惠, 他們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兩免”一系列一帶一路戰略性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完全延續了原來優惠的主要細節:
優惠政策適用區域的大范圍延伸,不會改變南沙注冊公司,仍然是西部周邊地區;
優惠政策的新項目不變,仍然是國家鼓勵的制造業;
企業所得稅保持不變,或稅率為15%;
折現方法不變,或者采用必要的稅收方法減稅;
折扣期限仍為南沙注冊公司10年無限期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