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授權給內地廠家生產商標的產品
2021-02-07 14:57:37
客戶授權內地制造商生產目標產品
嗨,我想咨詢一下商標法。我們的客戶在香港注冊了“CODE BLEU”商標,有效期從1997-3-14到2015-6-22。但今年我司查詢到該商標在國內被其他公司多次注冊,有效期為2006-11-28至2016-11-27?,F在,我們的客戶授權大陸制造商生產帶有該商標的產品。我們合作的大陸廠商是否要得到在國內反復注冊的公司的授權才算合法?或者直接以我們客戶的授權為主!
根據商標權的地理屬性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中國中國大陸或香港申請商標注冊或其他商標事宜,受不同的商標法管轄,屬于不同的商標注冊機關,其商標權在不同的法律區域也有效。因此,在實踐中,存在同一商標分別在mainland China或香港注冊的情況。但是,要注意的是,在mainland China注冊的商標的效力不能到達香港,反之亦然。貴公司在香港注冊的商標只能授權在香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