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學版權保護離不開法律利劍
2021-02-07 15:04:03
互聯網的興起讓時代進步,新媒體的出現催生了一種新的文學形式——網絡文學,造就了一個新的作家團隊——網絡作家。唐家三少(本名張巍?)是知名網絡作家。百度搜索唐家三少的作品《光之子》可以找到40萬左右的結果。唐家三少說:“只有1000個是正版,其余都是盜版。網絡侵權如此猖獗。”唐家三少表示,雖然國家加強了版權保護,但網絡侵犯作家版權的行為依然猖獗,作家很難靠個人力量維權。
網絡文學已經成為目前互聯網的基本應用之一,也成為手機增值業務中一個快速增長的領域。但與此同時,層出不窮的侵權盜版成為網絡文學行業揮之不去的陰霾。艾瑞咨詢(iResearch)近日發布的《中國網絡文學版權保護白皮書》顯示,網絡文學盜版現象由來已久,反盜版技術在利益驅動的盜版團伙面前收效甚微。【/h/】隨著流行網絡小說改編的影視作品的流行,網絡文學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已經成為文學市場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許多網絡文學作品從誕生之日起就受到了侵犯。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使得網絡文學盜版猖獗,而原創網絡作家和原創文學網站維權乏力。正如白皮書所分析的:我國數字版權立法在不斷完善,但法律的制定總是或多或少滯后于行業的發展,難以跟上數字版權行業的快速發展。即使法律本身是比較完善的,但如果不能在執法層面得到有效執行,就會導致行業缺乏有效監管。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侵權盜版問題難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也是網絡文學盜版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在這個網絡時代,網絡獨特的傳播性和開放性使得網絡文學的版權維護更加困難。隨著許多用戶搜索網絡小說,搜索引擎已經成為推廣盜版網站的主要方式。
一方面要加強對網絡平臺的監管。這就要求網絡服務提供商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谷歌和百度都需要在防范網絡盜版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而不是目前的不作為,就像非法音像制品的傳播者和運輸者也需要承擔責任一樣。如果知道侵權作品仍在網絡上傳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此,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同時引入懲罰性賠償機制,加大打擊盜版侵權力度,強化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舉證責任。另一方面,在互聯網環境下打擊盜版,不能只從一個方面入手,還要多管齊下,建立全方位的體系。比如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賦予著作權人要求賠償的法定權利。同時,法律制度中的加重處罰不應僅限于民事和行政責任,還應延伸到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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